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146)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應向哪個機關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應向有復議權的機關提出,一般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的直接領導機關.
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 復議機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本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主管部門
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等垂直領導機關,國家安全機關 上一級主管部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
國務院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 設立該派出機關的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 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 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
已被撤銷的行政機關 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
參考法條:行政復議法第12,13,14,15條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申請復議應在什么期限內提起
申請復議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提起,即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申請期限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的,復議機關有權不予處理.
參考法條:行政復議法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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