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140)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執行申請應向哪個法院提出
如果是上面所說的第一類文書,即由法院制作的具有執行內容的法律文書,應當向該案的第一審法院申請執行.如果是執行生效的支付令,則應向制作支付令的法院申請執行;如果是法律規定的其他法律文書,如仲裁裁決書,經公證的債權文書,則應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法院來執行.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當事人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申請執行;當事人向兩個以上法院申請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一十六條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申請執行有期限限制嗎
有限制.如果雙方當事人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為1年,如果雙方都是法人或是其他組織,則期限為6個月.這一期限從法律文書中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天起算,如果法律文書規定的是分期履行,那么就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天起算.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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