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115)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可以離婚嗎
無效婚姻是違反結婚法定條件的婚姻,如近親結婚,重婚等.這種婚姻從成立開始就是無效的,自然也就無所謂離婚,因此,可以在婚后任何時間提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但有一點除外,導致出現無效婚姻的原因是結婚雙方未到法定婚齡的,如果離婚的時候雙方都已經達到了法定婚齡,則他們的婚姻已經屬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離婚的程序來判決.
而可撤銷婚姻的情況則不同,雙方結婚后,只能在婚后1年之內提出離婚;如果結婚時間在1年以上的,可撤銷婚姻就會自動轉化為完全合法的婚姻.
參考法條:《婚姻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離婚后怎么償還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一)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參考法條:《婚姻法》第四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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