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詢師考試政策分析與評價第八章解析1
來源:環球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08
第八章 基礎設施和基礎產為專項規劃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lesson.asp?top=705&up=660"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js/705-660.js"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能源、公路水路交通、鐵路、信息產業)
【重要考點】
1. 能源十一五規劃的指導方針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兩理論)
用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兩大戰略思想統領能源工作(兩思想)
貫徹落實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的能源戰略(一戰略)
構筑穩定、經濟、清潔的能源體系(一體系)
以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支持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一發展)
2. 能源十一五的發展目標(四個方面)
消費總量
2010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目標為27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長4%
消費結構
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水電、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別占總量的66.1%、20.5%、5.3%、0.9%、6.8%、0.4%
生產總量
2010年一次能源生產目標為24.46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長3.5%
生產結構
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水電、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別占總量74.7%、11.3%、5.0%、1.0%、7.5%和0.5%
3. 能源十一五規劃的發展原則
優化結構
區域協調
產銷平衡
留有余地
4. 能源建設總體安排(六安排)
有序發展煤炭
加快開發石油天然氣
在保護環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積極開發水電,優化發展火電,推進核電建設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適度加快“三西”煤炭、中西部和海域油氣、西南水電資源的勘探開發,增加能源基地輸出能力
優化開發東部煤炭和陸上油氣資源,穩定生產能力,緩解能源運輸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