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概念許多朋友經常混淆,需要大家要認真理解并比較:
1、異地加工指的是加工貿易的經營單位和加工單位不在同一個直屬海關的情形,它不同于外發加工(兩個加工單位可以在一個關境)和出料加工(必須是出到國外加工)。
外發加工是指在加工過程中,由于技術原因,而不得不將某工序拉到別的加工廠加工,原則上再拉回來繼續加工。如果是最后一道工序外發加工的話,則經過海關同意后也可以不拉回。這里有了另一個不同的加工工廠。
出料加工同樣是因為技術原因,需要將某工序拉到國外經過加工后再運回國內。
2、總之,異地加工的經營單位和加工單位都在中國境內(這點外發加工同),而出料加工是我們由于技術原因,為了加工某種工序(在原因上外發加工和出料加工一樣),要將貨物運到國外由老外給我們加工后再運回國內的情形(外發加工在國內、出料加工在國外)。
三者在稅務與監管上都是一樣的,都是保稅。
需要注意的是:異地加工必須由經營單位拿上商務主管部門審批過的 外貿合同等等,到加工單位所在地海關辦理備案并拿到手冊!加工單位必須本著對經營單位負責的原則,妥善管理和使用經營單位委托的原材料和產品,當然這也是對自己的負責,因為一旦丟失,海關也會追究加工單位的責任,讓其賠償和補稅(在這點上,外發加工的單位責任同)!
大家一定要注意,不是加工單位辦理備案和領手冊,而是經營單位(外發加工一樣),在這中間,加工單位所負的責任就是保管、加工、丟失下的賠償和補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