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定義結構變量的方法相仿,在前述所有定義結構變量的方法中,在變量名之后指定元素個數,就能定義結構數組,也可賦初值。 如同元素為標準數據類型的數組一樣,結構數組各元素在內存中也順序存放,初始化時,逐一給數組的每個元素指定結構初值。 對結構數組元素的訪問也是利用數組元素下標的引用方法,若引用結構數組元素的成員, 再用結構成員的引用方法,寫成以下形式: 結構數組名[元素下標]. 成員名 即首先是指定數組的元素,再指定結構的成員。 引用結構數組元素成員地址的標記方法為 & 結構數組名[元素下標]. 成員名 引用結構數組元素地址的標記方法為 & 結構數組名[元素下標] 引用結構數組首元素地址的標記方法為 結構數組名 7.結構指針變量 把結構變量s所占據的存儲段開始地址賦給能指向該結構的指針變量p,就說指針p指向結構變量s.指針p是一個結構指針變量,簡稱結構指針。定義結構指針的方法,與定義一般指針變量一樣,當類型區分符是結構型時,所定義的指針變量即為結構指針。如代碼 struct date *pd, d; 定義結構指針pd和結構變量成其中,指針變量pd能指向類型為struct date的結構。賦值代碼 pd=&d,使指針pd指向結構變量d. 由指向結構的指針引用結構成員的標記形式為 結構指針變量名->成員名 其中“ ->”稱為指向成員運算符。例如,如下代碼: pd->day /* 引用結構變量d的成員day*/ pd_>month /*引用結構變量d的成員month */ pd-> year /* 引用結構變量d的成員year */ 表達式“* 指針變量” 表示指針變量所指對象,所以通過指針引用其所指結構的成員也可寫成以下形式: (*指針變量)。 結構成員名 這里圓括號是必需的,因為運算符“*”的優先級低于運算符“。”,但是幾乎不用這種標記方法,習慣都采用指向成員運算符“->”來標記。 8.指向結構數組元素的指針 結構指針變量也可指向結構數組的某個元素。如有定義: struct stdType std[50], *ps,*p; 代碼: ps=&std[2]; p=std; 使指針ps指向結構std[2],指針p指向結構std[0]. 通過指針引用它所指數組元素的成員與指向普通結構一樣,如代碼 ps-> score引用std[2].score;而代碼 p-> score引用std[0].score. 當結構指針ps指向結構數組的元素std[k] 時,表達式ps+n表示指向結構數組元素 std[k+n].利用指向結構數組元素的指針,引用結構數組元素的成員又有多種表示形式: (l) 利用結構數組元素的指針引用它所指數組元素的成員: 指針變量->成員名 /* 幾乎都這樣用 */ 指針變量[0]. 成員名 /* 幾乎不用 */ ( *指針變量)。成員名 /* 幾乎不用 */ (2) 利用結構數組元素的指針引用離它所指元素i個元素的成員: ( 指針變量+i)->成員名 /* 常用 */ 指針變量[i].成員名 /* 最常用 */ ( *(指針變量+i))。成員名 /* 幾乎不用 */ 以下代碼序列實現在結構數組std的前n個元素中找最高分的那個結構,并由指針p指向該結構: P= std; /* 等價于p=&std[0] */ for(ps=p+1; ps<std+n; ps++) if(ps-> score> p-> score) p=ps; 「例 7.1」 以下函數 dayofYear()利用月份天數表,已知日、月、年,計算年中的第幾天。 int dTbl[][12] ={{31,28,31,30,31,30,31,31,30,31,30,31},/*平年*/ {31,29,31,30,31,30,31,31,30,31,30,31}}; /* 閏年 */ int dayofYear( int d,int m,int y) /*計算年中第幾天 */ { int i, leap, day=d; leap=(y%4==0 && y%100)||y%400==0; for( i=0; i<m-1; i++) day += dTbl[leap][i]; return day; } 7.2 共用型和共用型變量 1.共用型 在某些特殊應用中,要求某數據對象在程序執行的不同時期能存儲不同類型的值。C語言的共用型能滿足這個要求。共用型的成員從同一地址開始存儲。但任一時刻只存儲其中一個成員,由最近放入的內容決定該區域究竟是哪一個成員的值。分配給共用型的存儲區域大小,要求至少能存儲其中最大一種成員。定義共用型的一般形式為 union 共用型名 { 數據類型1 成員1名; 數據類型2 成員2名; …… 數據類型n 成員n名; }; 例如,下面定義的共用型(union udata) 能存儲整型,或字符型,或浮點型的數據: union udata { int ival; char chval; float fval; }; 2.共用型變目的定義 與結構變量的定義方法一樣,共用型變量的定義方法有以下幾種: (1) 先定義共用型,然后定義共用型變量、共用型數組、共用型指針等。 (2) 定義共用型同時定義共用型變量、共用型數組、共用型指針等。 (3) 定義無名共用型同時定義共用型變量、共用型數組、共用型指針等。 3.共用型變目初始化 共用型變量定義時,也可初始化,但只能對共用型中的第一個成員初始化。 4.引用共用型變目的成員 引用共用型變量成員的方法與引用結構變量成員的方法相同。共用型也可出現在結構和數組中,共用型也可包含有結構和數組。引用結構中的共用型或共用型中的結構的書寫形式與引用嵌套結構成員的書寫形式一樣。例如,以下代碼 Struct { char name[30]; /* 標識符 */ int uflag; /* 存于共用型成員中的值的類型 */ union /* 存儲變量值 */ { int ival; /* 當變量為整型時 */ char chval /* 當變量為字符型時 */ float fval; /*當變量為浮點型時 */ } uval; } symTbl[1000]; /* 變量表 */ 定義了一個結構數組symTbl.用symTbl[50].uval.fval引用結構數組symTbl中的第50個結構的共用型成員uval的fval(視其中的共用型為浮點型數據)。 函數的形式參數不能是共用型類型,函數的結果也不能是共用型類型。但指向共用型的指針可以作為函數形式參數,函數也可以返回指向共用型的指針。 7.3 枚舉型和枚舉型變量 1.枚舉型 除數字、文字信息之外,還有專用名稱信息,如反映電梯運行狀態的有上(UP) ,下(DOWN) ,停(sTOP) ;又如表示星期幾的名稱等。為提高程序描述問題時的直觀性,引入枚舉型。程序用枚舉方法列舉一組標識符作為枚舉型的值的集合。當一個變量具有這種枚舉型時,它就能取枚舉型的標識將值。定義枚舉型的一般形式為 enum 枚舉型名 {枚舉常量1,枚舉常量2,……,枚舉常量n}; 其中enum是枚舉型的引導字,枚舉型名是標識符,枚舉常量也是用戶指定的標識符,但它們被程序看作常量,習慣稱它們為枚舉常量。例如, enum weekday { SUN,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通常,每個枚舉常量都是有意義名稱符號,但對程序本身來說,這些枚舉常量并不自動代表什么含義。例如,并不因為寫成SAT就自動表示“星期六”,不寫SAT寫成SATDAY或任何其它標識符也是可以的。對于編譯系統來說,枚舉型中的標識符只是一組互不相同的標識符而已,標識符本身的字面意義只是供閱讀程序的人便于理解程序。 為了便于處理枚舉型,編譯系統將每個枚舉常量與一個整數相聯系,即枚舉常量在內部被視作一個整數,值的大小由它們在枚舉型中出現的順序確定,依次為0,l,2,…。如在上面的定義中,SUN值為0,MON值為1,……,SAT值為6.枚舉型變量的值也可輸出。例如, printf(“%d \n”, SUN); 將輸出整數0. 枚舉常量的對應整數也可由程序直接指定。如 enum weekday { SUN= 7, MON= l, TUE, WED, THU, FRI, SAT}; 指定SUN為7,MON為1,后面未指定對應整數的枚舉常量所代表的整數,則是前一個枚舉常量代表的整數加1.所以在上述定義中,TUE為2,……,SAT為6. 因枚舉常量代表一個整數,同一枚舉型的變量、枚舉常量或整數相互間都可以作關系比較。 2.枚舉型變量 定義枚舉型變量也有以下多種方法: (l) 先定義枚舉型,然后定義枚舉型變量、枚舉型數組、枚舉型指針等。 (2) 定義枚舉型同時定義枚舉型變量、枚舉型數組、枚舉型指針等。 (3) 定義無名枚舉型同時定義枚舉型變量、枚舉型數組、枚舉型指針等。例如: enum weekday today, yesterday, tomorrow; enum { RED, YELLOW, BLUE } color; 定義枚舉型 enum weekday的變量 today,yesterday,tomorow;定義枚舉型變量 color.例如, today=SUN; tomorrow = MON; yesterday =SAT ; color= YELLOW; 使用枚舉型,除能命名見名議意的標識符外,對標識符值的內部實現,程序員可以不必考慮。另外,一個變量具有枚舉型,還能反映變量值的有限性。枚舉型變量常用于循環的控制變量,枚舉常量用于多路選擇控制的情況。 7.4 用戶自定義類型 C語言也提供類型定義外化成為類型命名的機制。讓用戶定義新的類型,并用這些新類型定義變量。用戶自定義類型的方法為: typedef 類型 用戶自定義類型名; 其中類型可以是基本類型,也可以是前面用戶自定義的類型,也還可以是任何C語言允許的類型描述,如數組類型、結構型、共用型、枚舉型,及各種指針類型。用戶自定義類型名是標識符,以后就可用該用戶自定義類型名定義相應類型的變量。例如, typedef int INTEGER; tyPedef struet { int num; char * name; char sex; int age; int score; } stdType; /*定義結構型stdType */ typedef int INTARRAy[20] ; /* 含 20個整數的數組類型 INTARRAY */ typedef enum { RED, YELLOW, BLUE } COLOR; /* 枚舉型COLOR */ typedef char *CHP; /* 定義字符指針類型CHP */ 利用以上類型定義,可定義變量如下: INTEGER X,Y; /* 定義int類型變量 x和 y */ stdType std1,std2; /* 定義兩個結構變量 */ INTARRAY v1, v2; /* 定義兩個各含20個整數的數組 */ COLOR c1,c2; /* 定義兩個枚舉變量 */ CHP cp1, cp2; /* 定義字符指針變量cpl和cp2 */ 在以上變量定義中,對于結構、枚舉等類型,不必再冠相應的類型類別關鍵字。特別對于數組類型,當有多個數組變量成員類型相同、數組元素個數也相同時,先用typedef定義一個數組類型,然后再定義數組變量就比較方便、簡潔。 通常,在組織復雜的程序時,不同源程序文件中用到的同一數據類型,如數組、結構、共用型、指針等,常用外typedef定義來給有關數據類型命名,并將這些類型定義單獨放在一個源文件中,凡要用到它們的源文件,就用# include預處理命令將它包含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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