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解讀(5)
21.“留學北京行動計劃”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大力發展來華留學事業,是國家加強對外人文交流、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實現共同、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北京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促進教育現代化、國際化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全面提高學校國際化和現代化辦學水平,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重要途徑。為加強北京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北京來華留學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北京市于2011年制定了“留學北京行動計劃”。具體內容包括:
第一,優化北京留學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不斷完善來京留學政策規定,建立和完善市教委牽頭,外事、公安、發展改革、財政、人力社保、文化、衛生、旅游等部門參與的市級層面的工作協調機制。不斷提高新興學科和專業的水平和吸引力,優化留學人員教育學科專業及教育資源結構。完善質量建設體系,完善獎學金體系建設。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擴大宣傳北京留學環境。
第二,促進來華留學教育的科學發展。采取國際通行的審核、考查、考試等相結合的靈活招生方式,規范招生錄取。不斷創新留學人員教育培養模式,探索進行學歷教育彈性學制試點。在繼續提高傳統優勢留學專業建設水平、打造漢語授課品牌專業的同時,增加開設英語授課學位及進修課程和與國際教學內容銜接的課程,重點支持具有中國特色和國際比較優勢的學位課程。推進中外學生趨同管理,改善留學人員的生活服務,支持留學人員開展社會實踐,加強畢業生服務。
22.如何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提供改革教育服務水平。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十三五”時期,北京將采取以下措施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一是完善教育統籌機制。加強市級政府教育統籌力度,完善市政府統籌推進、教育管理部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協作、各區政府聯動的教育統籌工作機制。建立部市聯席會議制度和年度會商機制。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程序,確保全市統籌教育改革發展的決策和政策措施的科學性與有效性,統籌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
二是切實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依法細化市、區兩級政府發展教育的職責權力,明晰各政府部門的教育職責,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規范權力運行程序,確保教育責任履行到位。探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更有效地激發各教育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升市場配置教育資源的有效性。
三是改變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方式,減少政府對學校的檢查評估。全面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拓寬家長、社會組織等主體參與教育管理、評價和服務的渠道,完善多元參與、平等協商、合作共治機制。加強與社會各界、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引導形成支持教育改革創新的良好氛圍。
23.今后北京將怎樣推動公辦學校辦學機制改革?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扶持薄弱學校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效益。各地可從實際出發,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托管理等試驗,探索多種形式,提高辦學水平”。推動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有助于激發教育活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十三五”時期,北京市將進一步推動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首先,完善面向社會開放辦學的機制,積極探索利用社會資源促進學校特色發展,促進教育資源和社會資源融通共享,激發學校辦學活力。其次,擴大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范圍和規模,深化委托辦學、合作辦學等試點。最后,充分利用首都資源集聚的優勢,繼續推動在京高等學校、教學研究與教育科研部門、社會機構參與和支持中小學發展。
24.如何深化教育督導改革?
“十三五”時期,北京將進一步強化對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統籌開展學校督導工作,切實加強教育評估監測體系建設與實施,著力加強教育督導履職能力建設,不斷推進首都教育督導工作取得新成效,為促進首都教育改革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一是建立現代教育督導體系。按照“政府統籌、強化職能、多元參與、權威高效”的總體思路,堅持教育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統籌有力的原則,深化管辦評分離,創新教育督導體制機制與模式,建立與首都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教育督導體系,全面提升教育督導的法制化、專業化和現代化水平。
二是全面推進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督導工作。加強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職能體系建設,健全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評估與質量監測制度,明確重點、統籌實施教育督導評估與質量監測。積極培育第三方教育評估監測機制,全面提升教育評估監測水平。
三是研究制定對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狀況和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開展督導評估與監測評價的政策、標準、工具和規程,切實加強教育督導的制度保障和工作基礎。推動區域交流合作,建立充分合作、高效開放的跨區域教育督導體系和工作機制。
25.“十三五”時期,北京在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將有哪些新突破?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養的樞紐環節,關系到國家發展大計,關系每個家庭的切身利益,關系億萬青少年學生前途命運。《北京市“十三五”教育規劃》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首都實際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一是完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積極推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統籌分配辦法,推動實現每所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的機會基本均等。調整中考科目和分值,改革考試內容與形式,加大招生政策向高中資源比較短缺的區域和一般初中傾斜。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調整統一高考科目,改革考試內容與形式,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擴大本科農村專項招生計劃,穩步調整高考錄取批次,不斷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減少和規范招生加分項目。加快推進高職分類考試,逐步提高通過分類考試錄取考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的比例。探索職業院校招收初中畢業生改革試驗。推進成人高考改革試點。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及時制定完善全市初中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接受義務教育后升學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和年度工作方案,給考生和社會明確、穩定的預期。加快完善中學課程計劃,改革教學內容,豐富教學形式和方法,逐步推廣走班制。加強中學生學業規劃指導,增強學生自主選擇考試科目和升學目標的能力。保障學校教學、實驗等資源配置,加強教師和教學管理隊伍配備和培訓。完善考試招生技術設備配備,做好命題中心和標準化考點建設。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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