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國際貿易方式(8)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6-17 1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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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償貿易的性質與作用:根據上述有關補償貿易的含義和做法的介紹,不難看出,補償貿易作為一種貿易方式具有兩個明顯的特征。
1)必須以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貸作為前提。信貸一般直接表現為設備的賒銷,但有時也可以是一筆貸款,由另一方自行購置所需的設備。
2)出口設備的一方必須同時承諾回購進口方的產品或勞務,以便進口方用所得價款分期償還設備的價款。這實質上是為進口方提供償還能力。
(4)補償貿易協議內容:目前,有關補償貿易協議的做法與具體內容尚不統一,可根據締約雙方的意愿做出不同規定。有的是先訂基本協議,確定雙方在提供設備、信貸和回購方面的義務,然后分別簽訂進、出口合同。更常見的是在一個合同中把上述的全部內容包括進去,一一做出規定。不論是采取何種方式,其具體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性能、參數,同時應明確設備安裝的責任,對方應該負責的技術協助(包括人員培訓)的內容,以及質量保證的期限等等。如果涉及專利或專有技術,也應包括有關的內容。
2)有關信貸的條件:包括貸款金額、計價和結算貨幣、利率、償還期限、償還辦法以及銀行擔保。
3)有關回購的規定:
a、必須明確回購的產品名稱,每期回購的數量,以及不履行回購義務的補救辦法。
b、必須明確回購產品的作價辦法:對于期限短(例如一至兩年)、金額小的合同,為減少雙方的風險和增強合同的穩定性,一般以不規定固定價格,只規定作價方法為宜。為了防止糾紛和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上述作價辦法應該具體明確。
c、必須明確回購義務的轉讓:鑒于有些設備供應方多為專營生產的廠商,通常缺乏產品推銷方面的專門機構和職能,有的合同規定允許對方將回購義務轉交給第三者履行,但事先必須取得合同當事人的同意,如該第三方未能履行義務,該設備供應方仍應承擔責任。
d、必須明確回購產品的品質標準和交貨時間:在做出這些規定時,應從實際出發,既要積極可靠又要留有余地,以免對方借口品質不符或交貨遲緩而取消回購義務。在這方面,應該把產品質量與對方設備的性能、生產目標保證聯系起來;把交貨日期與設備的交貨、安裝、試車、投產的進程聯系起來。
(5)進行補償貿易應該注意的問題:補償貿易是一種比較復雜的交易,涉及貿易、信貸和生產、而且持續的時間又比較長,在履約期間,往往會發生一些難以預料的變化。因此,進行一項補償貿易,尤其是大型的補償貿易,應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必須做好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項時必須慎重考慮。
2)合理計算貸款的成本和安排償還期:對于貸款成本,既要考慮利率的高低,又要考慮所使用的貨幣是軟幣還是硬幣,同時還要考慮設備價格的高低。只有從這3個方面進行綜合核算,才可能得到比較合乎實際的成本。
3)正確處理補償產品與正常出口產品的關系:原則上應該以不影響我國的正常出口為前提。為此,必須在出口數量、銷售市場和定價方面予以充分注意。
4、轉手貿易(Switch)
這是一種特殊的貿易方式,是在記帳貿易的條件下人們采用轉手貿易作為取得硬通貨的一種手段。最簡單的轉手貿易是將根據記帳貿易辦法買下的貨物運到國際市場轉售,從中取得硬通貨。復雜的做法是在記帳貿易項下握有順差的一方將該項順差(實際上是在相應的逆差國家購買貨物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以換取他所需要的商品或設備,然后由該第三方利用該項順差在相應的逆差國購買貨物,運往其他市場銷售,以期收回硬通貨。在實踐中,由于第三方購買的貨物一般不是在國際市場上能夠輕易換得自由外匯的產品,所以,第三者往往需要把所購產品與其他國家的產品交換。有時要經過多次交換才能獲得能夠換取硬通貨的產品。由于這種貿易環節多,手續復雜,成本高昂,因此,在順差轉讓時,一般都要給予一定的優惠。而這種貿易一般也只能由一些在各國有關系網絡,專門從事這種工作的所謂轉手商(Switcher)來予以組織運營。也正因為這種貿易的難度大,所以在銷貿易中所占的比重不大。
5、抵銷(Offset)
這種貿易方式多見于軍火或大型設備如飛機等的交易。簡單的抵銷與互購沒有太大差別,也是由先出口的一方承諾購買進口方一定數量的出口商品,一般是相關的零部件。但是到20世紀70年代,特別是進入80年代以來,出口方的承諾更多的是允諾用出口軍火或設備的貨款作為資本,在進口國家投資建立有關聯的零部件生產工廠,以此向出口國家提供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