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監理師過關題綜合能力測試題8 (3)
來源:互聯網發布時間:2009-06-09 16:26:05
41、某工程第二合同段的承包商開工第一個月只做了網絡計劃圖中的事情,該承包合同為可調價單價合同,承包商投標書中的報價清單報價和實際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合同規定,實際工程量超過估計工程量的20%,單價可調整,因挖土的工程量已超過估計工程量的20%,所以經協商挖土新的單價為14元/m3 。價格調整系數為1.1。保留金按工程價寺的5%扣除。基礎完工后承包商提出本月的支付申請為:
1)清單上項目
(1)純清單挖土:13000×14=182000(元)
墊層:250×140=35000(元)
砼基礎:500×1500=750000(元)
回填土:9000×12=108000(元)
小計:1075000元
(2)計日工:無
(3)暫定金額:無
2)工程變更:無
3)價格調整:1075000×(1.1—1)=107500(元)
4)工程索賠:9000元
5)保留金扣除:1075000×5%=53750(元)
6)動員預付款:無
7)材料預付款:無
8)拖期違約罰金:無
9)延期付款利息:無
10)管理費:(1075000+107500+9000-53750)×15%=170662.5(元)
11)稅金:(1075000+107500+9000-53750+170662.5)×3.413%=44656.1(元)
12)本月應得款項為:1075000+107500+9000-53750+170662.5+44656.1=1353068.6(元)
[問題]:監理工程師本月工程款支付證書上的金額是多少?
答:1)將各工作計劃工程量與單價相乘后,除以該工作持續時間,得到各工作每月擬完工程計劃投資額;再將時標網絡計劃中各工作分別按月縱向匯總得到每月擬完工程計劃投資額;然后逐月累加得到各月累計擬完工程計劃投資額
注:如果用算式表達了上述計算步驟,也給分。
2)某項工作6~9月份每月完成工程量為5000÷4=1250(m3/月)
①某項工作6~9月份完工程計劃投資均為1250×1000=125萬元
②某項工作已完工程實際投資:
6月份:125×110%=137.5萬元,7月份:125×120%=150.5萬元,
8月份:125×110%=137.5萬元,9月份:125×110%=137.5萬元。
2) 計算結果填下表:
3) 按投資偏差=已完工程實際投資-已完工程計劃投資=5337-4775=562萬元
進度偏差=擬定工程實際投資-已完工程計劃投資=4900-4775=125萬元
42、某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業主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了承包商。簽訂合同時,業主為了約束承包商能保證工程質量,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萬元定金。業主與承包商雙方在施工合同中對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工程價款、工期和違約責任等都作了具體約定。
施工合同履行時,在基礎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使整個工程停工10天;主體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機構出現故障,使進度計劃中關鍵線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兩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出了工期索賠申請,并提供了施工記錄。
[問題]⑴招標時對承包商的資質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⑵定金與預付款有什么區別?
⑶監理工程師判定承包商索賠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⑷監理工程師對兩次索賠申請應如何處理?
答:(1) 對承包商資質審查的內容有: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人員素質、設備和技術能力、財務狀況、工程經驗、企業信譽等。
(2)定金與預付款的區別:
① 目的不同。定金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和確保合同的履行;則預付款
② 性質不同。定金是擔保形式,是法律行為;而預付款是一種慣例,是約定俗成的習慣,不是法律行為。
③ 處理不同。定金視合同履行情況有不同的法律后果:ⅰ.合同正常履行,定金返還;ⅱ.合同不履行,雙方都無過錯,定金返還;ⅲ.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無權獲得返還定金; ⅳ.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雙倍返還定金。
預付款在工程進度款中按比例以扣還的方式歸還。
(3) 監理工程師判定承包商索賠成立的條件;
①承包商受到了實際損失或損害;
②損失不是因為承包商的過錯和損害;
③損害也不是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造成;
④承包商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時限內提出.
(4) 兩次索賠處理:
①對第一次索賠;
ⅰ.判定第一次索賠成立。
因為:a)遇到文物時的停工應視為業主應承擔的風險,不屬于承包商的責任,工期索賠理由成立;b)承包商及時提供了證據資料;c)承包商及時提出了索賠申請。
ⅱ.監理工程師根據監理記錄核實延誤的天數。
ⅲ.監理工程師簽發工期變更指令。
②對第二次索賠;
ⅰ.判定第二次索賠不成立。因為施工機械故障造成工期延誤是承包商自己的責任,索賠無理由。
ⅱ.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索賠申請后10天內作出答復,表示索賠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