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K412024 熟悉沉井下沉施工技術 一、沉井施工的一般要求 1.沉井下沉前,應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地質資料決定是否需要增補施工勘探,為編制施工技術方案提供準確依據。 2.沉井下沉前,應對沉井附近的堤壩、建筑物和施工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在下沉過程中,經常進行沉降觀測,觀察基線、基點的設置情況。 3.沉井施工前,應詳細調查施工期間內的洪汛、凌汛、河床沖涮、通航及漂流物等情況,并根據調查情況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安全。 二、沉井下沉的施工要點 1.沉井下沉施工有排水除土和不排水除土兩種方法。通常采用不排水除土的方法。采用排水除土下沉的方法要有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2.沉井下沉時,不宜使用爆破方法。遇到石塊、巖層等特殊情況,經有關方面批準采用爆破除土和炮震助沉方法時,應嚴格控制藥量。 3.沉井預制完成并準確就位后,開始抽除墊木。不論沉井大小,此項工作均要求在2~4h內完成。抽除墊木前,應對墊木分組編號,準備回填用的砂料,測量刃腳標高和沉井中線。在統一指揮下,按規定順序分組,對稱、同步向沉井外將墊木抽除。每抽出一組應對沉井四角標高觀測一次,并用中、粗砂及時回填。 4.下沉過程中,應隨時掌握土層變化情況,分析和檢驗土的阻力與沉并重力的關系,選用最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觀測記錄。 5.當出現因沉井自身重力偏輕下沉困難時,可采用井外高壓射水、降低井內水位等方法下沉。在結構受力允許的條件下,也可以采用壓重或接高沉井下沉。 6.正常下沉時,應自中間向刃腳處均勻對稱除土。排水除土下沉的沉井底節,其設計支承位置的土,應在分層除土中最后同時挖除。由多個井室組成的沉井,應控制各井室之間除土面的高差,并避免內隔墻底部下沉時受阻。 7.應隨時保持沉井正位豎直下沉,每下沉1m至少檢查一次。沉井人土深度小于沉井平面最小尺寸的1.5~2.0倍時,最容易出現傾斜,應密切注意校正糾偏。 8.應避免因井外棄土引起對沉井結構的偏壓。應注意河床因沖淤引起的土面高差,必要時可用沉井外棄土來調整。 9.采用在不穩定的土層中吸泥吹砂等方法下沉時,必須保持井內外水位相平或井內略高于井外,以防出現翻砂。吸泥器應均勻吸泥,防止局部吸泥過多導致沉井偏斜。 10.井底下沉至設計標高2.0m以上時,應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內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穩下沉、正確就位。 11.沉井接高前應盡量糾正前一節的傾斜,接高一節的豎向中軸線應與前一節的豎向中軸線重合。水上沉井接高時,井頂露出水面不應小于1. 5m.地面上沉井接高時,井頂露出地面不應小于0.5m.接高前不得掏空刃腳,避免沉井傾斜。接高加重應均勻對稱進行。沉井頂部設有防水或防土圍堰時,圍堰底部與井頂應連接牢固,防止沉井下沉時圍堰與沉井脫離。 12.沉井下沉遇傾斜巖層時,應將其表面松軟巖層或風化巖層鑿去,并盡量整平,使沉井刃腳的2/3以上嵌擱在巖層上,嵌入深度最小處不宜小于0.25m.其余未到巖層的刃腳部分,可用袋裝混凝土等填塞缺口。刃腳以內井底的巖層斜面應鑿成臺階或榫槽,然后清渣封底。 三、沉井封底施工要點 1.沉井下沉至設計標高后,在封底之前應檢驗基底的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酌鎽健o浮泥和殘留物。清理干凈的基底有效面積不得小于設計要求。 2.沉井下沉至設計標高時,應進行沉降觀測,滿足設計要求后方可封底。 3.經檢驗合格后,應及時封底。滲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時,可用澆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則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 4.采用剛性導管法進行水下混凝土封底時,混凝土坍落度宜為150-200mm.封底需用的導管根數及間距應由導管作用半徑和封底面積確定。多根導管灌注混凝土的順序以不發生混凝土夾層為原則,并使各導管同時所澆注的混凝土保持大致相同的標高。每根導管灌注的首批混凝土量應經計算確定。 5.在灌注過程中,應注意隨著混凝土面的升高而隨時提升導管,使導管埋深始終與導管內混凝土下落深度相適應,單根導管的最小埋深一般在0.6~1.5m范圍內,根據不同灌注深度選定。多根導管的最小埋深則根據導管的不同間距選定,一般在o.6~1.6m范圍內。 6.灌注過程中應通過調整混凝土坍落度和導管埋深來保證混凝土的質量。一般要求導管口處混凝土堆高h不宜小于0.5m,流人沉井內混凝土形成的流動坡度不陡于1:5.導管不能進水。 7.混凝土面的最終灌注高度,應比設計值高出150mm以上,待混凝土達到設計要求后,再抽水,鑿除表面松弱層。 |
| 課 程 | 精講班 | 沖刺班 | 習題班 | 考點解析班 | ?荚囶}班 | 應試技巧班 | 報名 | ||||||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 建設工程經濟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40 |
|
16 |
|
12 |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建筑工程)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機電工程)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公路工程)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鐵路工程)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水利水電)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實務(通信與廣電) | 40 | 16 | 12 | 10 | 3套 | 4 | 報名 | ||||||
| 一級建造師論壇熱貼: |
【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
閱讀上一篇:一級建造師《市政工程》課堂講義(19) |
|
閱讀下一篇:一級建造師《市政工程》課堂講義(21) |
|
|
| 【育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 |
|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 ② 本網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育路網發布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育路網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育路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 | |
| ·2007年一級建造師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真題 |
| ·2007年一級建造師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真題 |
| ·2007年一級建造師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真題 |
| ·2007年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考試試卷及答案 |
| ·2007年一級建造師《管理與實務(市政工程)》 |
| ·2007年一級建造師《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