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精講講義(17)
來源:發布時間:2009-03-28
市政開發類項目主要建設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區域,此類建設項目的主要環境影響為施工期的噪聲和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及運營期的油煙、噪聲等對周圍環境敏感點的影響。城市公用工程如供水管道等建設項目,運營期環境影響較小,主要考慮其它項目的建設不要對此類項目產生影響。此類項目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以及城市發展規模等,項目運營過程中防止泄漏等事故的影響。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地點及建設性質、建設規模、占地面積、平面布置(附圖),區域地理位置圖項目組成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配套項目和環保工程。
二、工程分析
2.1建設期:對建設期的噪聲、揚塵、建筑廢渣、原材料運輸影響交通,植被破壞、施工人員生活廢水、生活垃圾等進行分析。并明確施工方案中的相應的防治措施。
2.2建成后:
①廢氣應考慮可能存在的鍋爐房(若有儲煤場,要考慮煤塵對環境的影響),集中或車庫排放的廢氣
②廢水主要考慮生活污水,如有商務(餐廳、洗衣)服務功能建筑還要考慮餐飲廢水、洗衣廢水
③固體廢物主要為居民生活、餐飲、商務垃圾等。
④噪聲主要考慮公用設施(如鍋爐房、中央空調等)等設備運行噪聲和可能存在的娛樂設施等社會噪聲;
⑤如果是高大建筑,還應考慮高樓風,光遮擋的影響;對于玻璃幕墻建筑,要考慮光污染的問題。大型標志性建筑要考慮對周圍景觀的影響,對環保工程,如污水處理與排放,要考慮惡臭等問題。
三、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3.1注意項目建設與當地城市建設規劃,環保功能區的符合性,同時關注區域內配套設施建設情況,如城市污水集中處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中水利用設施、集中供熱設施等。
3.2敏感地區要做好公眾參與工作,收集管理公眾參與的結果,納入環評,供決策部門參考。
3.3做好區域環境現狀調查,特別是有可能對區內環境造成影響,影響未來居民生活質量的污染源,如臨近的公路、近期規劃中的公路等。在環境影響預測中對此類影響給與適當考慮,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3.4對于娛樂服務場所的項目,關鍵建成后可能產生的對周圍居民的影響,特別是噪聲污染,提出相應污染防治措施。
3.5對于高大建筑,要注意其光遮擋、光污染、局地風場等影響,標志性高大建筑要考慮對景觀的影響。
3.6大型房地產開發項目一般占地大,必要時要考慮對其所在區域的生態環境影響。
3.7風險分析: 主要產生風險的源點,風險類型,風險可能影響的性質和范圍,風險防范措施與應急救援措施
四、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 3096-93)
《建筑施工廠界噪聲限值》(GB 12523-90)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01)
1、適用區域劃分類別
本標準中的一類區和二、三類區系指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所規定的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的分類區域。
本標準中的“兩控區”系指《國務院關于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有關問題的批復》中所劃定的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范圍。
2、年限劃分
本標準按鍋爐建成使用年限分為兩個階段,執行不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Ⅰ時段: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鍋爐;
Ⅱ時段: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鍋爐(含在Ⅰ時段立項未建成或未運行使用的鍋爐和建成使用鍋爐中需要擴建、改造的鍋爐)。
3、禁止新建的鍋爐類型
熟悉一類區域禁止新建的鍋爐類型。
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為燃料的鍋爐。
一類區內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為燃料的鍋爐。
4、新建鍋爐房煙囪高度的規定
每個新建鍋爐房只能設一根煙囪,煙囪高度應根據鍋爐房裝機總容量
燃煤、燃油(燃輕柴油、煤油除外)鍋爐房煙囪最低允許高度
鍋爐房裝機總容量 | MW | <0.7 | 0.7~<1.4 | 1.4~<2.8 | 2.8~<7 | 7~<14 | 14~<28 |
t/h | <1 | 1~<2 | 2~<4 | 4~<10 | 10~<20 | 20~≤40 | |
煙囪最低允許高度 | m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城市公用商貿中心項目
題目:
某商貿中心位于市中心繁華地帶,周圍是以商業、服務業為主體,以文化、教育、衛生和旅游事業為支柱的區域。已建成的一期工程用地面積約10萬m2。工程內容包括飯店、寫字樓、公寓、會議廳、商場、行政樓和停車庫等,總建筑面積50萬m2。現擬建二期工程,位于已建成的一期工程東側,建設內容包括2座公寓、1座寫字樓、1座飯店和1座商場,地下二三層為大型停車場。二期總占地面積8萬m2,建筑用地面積66721m2,新征用地面積56000m2。二期工程建成后與一期工程相連構成一個集辦公、酒店、商業、餐飲、娛樂、服務于一體的多功能建筑群。
商貿中心二期工程選址區東側為一條交通干道;北側隔馬路是一個小學,小學北側為一風景名勝古跡,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南側為一高級寫字樓,周圍100m范圍內建筑物最高為50m。項目周圍水電設施齊全,供暖在一期工程已建成的鍋爐房基礎上進行擴建,鍋爐為天然氣鍋爐,現有煙筒高度為45m,制冷采用中央空調系統。
問題:
1.預測該項目的環境影響時,應收集哪些資料?
2.項目工程分析時污染源應包括哪幾部分?
3.該項目煙囪高度是否合理?為什么?高度應為多少?
4.建設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施工期的主要環境影響是什么?
5.運營期的主要環境影響是什么?
6.運營期大氣環境影響的主要預測指標和內容有哪些?
參考答案:
1.預測該項目的環境影響時,應收集哪些資料?
答:預測該項目環境影響時需要調查收集的資料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水環境部分
污水排放去向,如果排放到污水處理廠需調查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負荷、處理效率及管網布設等,若排向水體,需調查受納水體水質、河流水文資料等。
(2)大氣影響部分
當地污染氣象資料,包括風速、風向、大氣穩定度。項目周圍污染源資料,當地環境空氣常規監測資料;項目東側交通干道的路寬、車流量、車型、設計車速。
項目建設地的植被覆蓋情況、坡度、坡長、開挖面積等。
(3)噪聲影響部分
噪聲敏感點分布與距離情況,建設施工各工程內容的噪聲等級。項目東側交通干道的路寬、車流量、車型、設計車速。
[解析]:主要是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中關于環境現狀調查與影響預測的內容收集項目背景資料的內容。從項目所能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人手,其主要的影響包括對水環境、空氣、噪聲的影響,因此收集資料主要針對這三個方面;再考慮進行這三個方面的環境影響定量的預測所需要的資料,見相應的技術導則。
2.項目工程分析時污染源應包括哪幾部分?
答:工程分析時污染源應包括:
(1)運營期的污染源應包括:鍋爐廢氣、生活污水、汽車尾氣、交通噪聲、生活垃圾;
(2)建設期的污染源應包括: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噪聲、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
[解析]:主要是考項目可能在哪些方面產生污染及進行工程分析時應該考慮的內容。項目主要影響在于建設期和運行期兩個階段。
3.該項目煙囪高度是否合理?為什么?高度應為多少?
答:該煙囪高度設計不一定合理,根據《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之規定,燃煤燃油鍋爐煙囪排放高度除需遵守排放速率標準值外,還應高出周圍200m半徑范圍內的建筑3m以上。燃氣鍋爐煙囪高度應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要求確定,最低高度為8m。不能達到該要求的排氣筒,應按其高度對應的表列排放速率標準值嚴格50%執行。
本評價應根據項目周圍的環境空氣功能要求和本城市的總量控制要求,利用模型計算鍋爐煙囪排放污染物對本地區環境空氣的貢獻和影響,并提出其合理的排放高度要求。
[解析]:考點是《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中關于煙囪高度的規定,如何評價煙囪高度的合理性。注意燃煤鍋爐和燃氣鍋爐對煙囪高度要求的差異。
4.建設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施工期的主要環境影響是什么?
項目位于建成區,周邊有小學、高級寫字樓以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都屬于環境敏感對象,因此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應該充分考慮對這些敏感點的保護,在施工過程中盡量避免施工機械在靠近敏感點處運行,施工運輸車輛應盡量避免經過這些敏感點等。
項目開挖面積較大,施工期的主要影響有施工揚塵、施工噪聲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解析]:應從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考慮,確定環境敏感區域、敏感點與環境保護目標;根據項目特征判斷出主要的施工活動有地基開挖、物料運輸、建設結構施工、裝修施工等,由此從主要環境要素角度考慮相應的施工內容對應的環境要素,水環境、空氣、噪聲、固體廢物等的影響。還要注意《中華人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關于文物保護區控制范圍內的環境管理規定。
5.運營期的主要環境影響是什么?
答:本項目運營期主要的環境影響有:生活污水、地下車庫汽車尾氣、鍋爐廢氣、交通噪聲、生活垃圾以及餐飲油煙等。
[解析]:從項目組成和項目運行時的主要內容判斷。有人的生活、餐飲、汽車、供暖等,從這些方面對水、大氣、噪聲、固體廢物等的影響來分析。
6.運營期大氣環境影響的主要預測指標和內容有哪些?
答:運營期主要的大氣環境影響有車庫廢氣、鍋爐廢氣以及飯店廚房的油煙等,因此,運營期大氣環境影響預測指標應包括S02、NOx以及油煙。
預測的內容包括: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的各指標的日平均濃度,鍋爐對周圍敏感點的濃度貢獻值,各預測指標的年平均濃度。
[解析]:從交通、供暖和生活主要的特征大氣污染物和環境空氣標準中控制的指標兩個方面考慮,可以確定主要的預測指標。要考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中關于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