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征兵辦廉潔征兵7項規定出臺
來源:發布時間:2008-11-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這7項規定是:1.征兵工作要公開透明,不得擅自預留征集名額,不準個人說了算;2.要嚴格落實優先征集高學歷青年入伍、優先征集應屆畢業生入伍的規定;3.定兵名單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公布時間不少于5天;4.要選派優秀干部參加征兵工作;5.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應征青年和新兵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6.各級征兵辦公室要向社會公布舉報信箱、舉報電話,及時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和問題;7.加強監督檢查,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對熱點地區、敏感環節進行跟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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