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估價師享有以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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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估價師享有以下權利: 使用房地產估價師名稱; (一)遵守法律、法規、行業管理規定和職業道德規范; (二)遵守房地產評估技術規范和規程; (三)保證估價結果的客觀公正; (四)不準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執行房地產估價師業務; (五)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執行業務; 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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