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筑師設計前期場地考點:居住區規劃布局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4-10-08
居住區規劃布局
分析居住區的人口密度、區位、環境、規模、功能與用地配置、空間與形態布局、設施配置等種種因素,并將這些因素納入到城市居住區規劃布局優化研究。
一、影響因素
居住區規劃布局應考慮以下影響因素:
⑴居住小區居民構成與居住需求。
⑵居住小區空間及形態的結構與布局。
⑶居住社區生態優先,服務到戶,文化與活力,景象共享等規劃結構優化的目標原則。
⑷居住社區生活保障、育才與就業,交往與參與、社區運營等系統的構建。
⑸規劃單元用地規模與規劃結構。
⑹戶外整體環境質量及其指標體系的分析
二、規劃布局原則
⑴居住區的規劃布局,應綜合考慮周邊環境、路網結構、公建與住宅布局、群體組合、綠地系統及空間環境等的內在聯系,構成一個完善的、相對獨立的有機整體,并應遵循下列原則:
a.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衛和物業管理;
b.組織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的公共活動中心,方便經營、使用和社會化服務;
c.合理組織人流、車流和車輛停放,創造安全、安靜、方便的居住環境。
⑵居住區的空間與環境設計,應遵循下列原則:
a.規劃布局和建筑應體現地方特色,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b.合理設置公共服務設施,避免煙、氣(味)、塵及噪聲對居民的污染和干擾;
居住區聲環境標準(dB)
|
項目
|
住宅周邊
|
文化活動場所、休息場所
|
|
|
住區內
|
白天
|
55
|
60
|
|
晚上
|
45
|
50
|
|
|
干道兩側住宅
|
白天
|
≤70
|
|
|
晚上
|
≤55
|
|
|
c.精心設置建筑小品,豐富及美化環境;
d.注重景觀和空間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點等宜與住宅或公建結合安排;供電、電信、路燈等管線宜地下埋設;
e.公共活動空間的環境設計,應處理好建筑、道路、廣場、院落、綠地和建筑小品之間及其與人的活動之間的相互關系。
⑶應便于尋訪、識別和街道命名。
⑷在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范圍內進行住宅建設,其規劃設計必須遵循保護規劃的指導;居住區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古樹名木必須依法予以保護;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筑和構筑物,不得破壞環境風貌。
注冊建筑師考試輔導權威名師團隊 助你通關! 咨詢:010-51268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