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公務員考試行測:行測定義判斷練習題(3)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代理:是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或有關單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這種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根據上述定義,下列情況不屬于代理行為的是:
A.張某與王某本是鄰居,后因發生民事糾紛而對簿公堂。考慮到自己對法律常識不太了解,王某請了一位律師請他全權代表自己出庭打這場官司。王某最終打贏了這場官司
B.六年級的小學生陳明受到社會無業人員的影響和教唆,整天尋釁滋事,偷雞摸狗,不務正業。一次他在偷東西時被人發現,物主下手過重,打得陳明雙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氣,立即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予賠償
C.某社會混混在武漢以為國內某一名牌大學分校招生為名,騙取了大量學費,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張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員,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沒有別的親屬。禍不單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殺。張某十分氣憤,要向法院提出起訴。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無其他人可以代訴,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師代他打這場官司
【解析】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先分析代理的定義,代理有三種形式,一種是委托代理,一種是法定代理,還有一種稱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為必須在代理權限內實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來承擔。本題中A選項,王某請了一位律師,并授權他代自己打官司,這屬于是委托代理;B選項,陳明是一個六年級小學生,屬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監護人。在該事例中陳明的權益受到損害,其父母自然就成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討回公道。D選項,由于張某正在服刑,無人可以代他訴訟,因此法院為他指定了代理人,這屬于指定代理。而C選項,無業人員與該名牌大學之間并無任何代理關系,這純粹屬于一種詐騙行為。題目的要求是要從四個選項中選出一個不符合代理定義的,因此,該題的正確答案應為C。
2.動產質壓: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變賣、拍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其中債務人或第三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根據上述定義,下列行為屬于動產質壓的是:
A.某私營企業老板因自覺經營才能有限,因而高薪聘請總經理,并將公司移交其管理,自己每年抽一定的利潤,其余由其自主決定
B.某公司因嚴重缺乏流動資金,影響了正常生產,于是向銀行借了一大筆貸款,并以該公司為抵押,聲明如到期不能歸還,銀行可拍賣其公司
C.李四因賭博欠人錢財甚多,他準備出去做生意還債,走之前,以房產證為抵押,換取了一點本錢
D.張×因久病不起,欠下大筆醫藥費無力償還,以其地產為抵押借了同村人的錢還上
【解析】B。A不存在質押行為,C、D為不動產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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