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講義27
來源:中大網校 發布時間:2012-12-20
第三節 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
一、招標資格與招標備案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1)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2)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
(3)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準手續的,已經核準;
(4)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5)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一)招標資格
1.自行招標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的,應具備一些條件,例如,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人應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有從事同類工程招標的經驗;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專業技術力量,即招標人應當具有3名以上本單位的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經濟人員,并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有關法規,并且至少包括1名在本單位注冊的造價工程師。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招標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施工招標。
2.委托招標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應委托經建設行政監督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招標。
(二)招標備案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在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建設行政監督部門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沒有提出異議,招標人可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二、確定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信息
(一)確定招標方式
招標人應按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確定招標方式。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招標人在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邀請具備資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并按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擇優選定中標人的招標方式。發布招標公告是公開招標最顯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公開招標的第一個環節。
2.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指由招標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特定的、具備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于3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其參加投標,并按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擇優選定中標人的招標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批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并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但項目審批部門只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審批。
3.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的區別
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的區別主要在于:
(1)發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開招標采用公告的形式發布,邀請招標采用投標邀請書的形式發布。
(2)選擇的范圍不同。公開招標因使用招標公告的形式,針對的是一切潛在的對招標項目感興趣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招標人事先不知道投標申請人的數量;邀請招標針對已經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而且事先已經知道投標申請人的數量。
(3)競爭的范圍不同。由于公開招標使所有符合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都有機會參加投標,競爭的范圍較廣,競爭性體現得也比較充分,招標人擁有絕對的選擇余地,容易獲得最佳招標效果;邀請招標中投標申請人的數目有限,競爭的范圍有限,招標人擁有的選擇余地相對較小,有可能提高中標的合同價,也有可能將某些在技術上或報價上更有競爭力的供應商或承包商遺漏。
(4)公開的程度不同。公開招標中,所有的活動都必須嚴格按照預先指定并為大家所知的程序和標準公開進行,大大減少了作弊的可能;相對而言,邀請招標的公開程度遜色一些,產生不法行為的機會也就多一些。
(5)時間和費用不同。由于邀請招標不發公告,招標文件只送幾家,使整個招標投標的時間大大縮短,招標費用也相應減少;公開招標的程序比較復雜,從發布公告到資格審查,有許多時間上的要求,要準備較多的招標文件,因而耗時較長,費用也比較高。
(二)發布招標信息
招標人在完成招標備案后,須根據已確定的招標方式發布招標信息。招標信息載體包括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
1.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在國家或者地方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上發布招標公告。實行邀請招標的工程項目,招標人可以向三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與招標公告一樣,是向作為投標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出的關于招標事宜的初步基本文件。
2.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內容
發出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主要目的是發布招標信息,使那些感興趣的投標申請人知悉,前來參加資格預審或購買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并參加投標。因此,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應載明的內容,或者至少應載明哪些內容,對潛在的投標人來說至關重要。根據這些內容,投標人才能確定所招標項目的條件是否為他們所接受,進而決定是否參加投標以及投標策略。
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應當至少載明下列內容:
(1)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2)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
(3)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
(4)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
(5)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6)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或者投標文件的地點和截止日期;
(7)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或資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