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講義18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02
四、工程項目代建制
(一)代建制的概念
“代建制”的核心是代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代理項目建設的法人責職。實行“代建制”的關鍵是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具有專業素質的代建單位、用經濟和法律手段來約束代建單位嚴格按照代建合同實施代建任務。
(二)代建制的作用
1.有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2.提高項目管理水平3.克服“三超”現象4.遏制違法違規行為。
(三)代建單位的服務內容
1.前期工作階段 (1)會同使用單位,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2)組織開展工程勘察、規劃設計等招標活動,并將招標投標書面情況報告和中標合同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3)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編制修改工作;(4)辦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環保、消防等有關手續報批工作。
2.建設實施階段(1)組織施工圖設計;(2)組織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選購招標活動,并將招標投標書面情況報告和中標合同報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3)負責辦理年度投資計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消防、園林綠化、市政等工程開工前的有關手續; (4)負責工程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對施工和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管理;(5)按項目進度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投資計劃申請,報送項目進度用款報告,并按規定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6)組織工程中間驗收,會同政府主管部門、使用單位共同組織竣工驗收,對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7)編制工程決算報告,報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負責將項目竣工及有關技術資料整理匯編移交,并按批準的資產價值向使用單位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四)項目使用單位的主要職責1.根據項目建議書批準的建設性質、建設規模和總投資額,提出項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設標準; 2.協助代建單位辦理計劃、規劃、土地、施工、環保、消防、園林、綠化及市政接用等審批手續; 3.參與項目設計的審查工作及施工、監理招標的監督工作;4.監督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參與工程驗收;5.監督代建單位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6.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項目中的自籌資金的籌措,建立項目專門賬戶,按合同約定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