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跟單員考試輔導國際貨物運輸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1-16
1.國際貨物運輸的含義和特點
(1)含義
國際貨物運輸是指在國家與國家、國家與地區之間的貨物運輸。國際貨物運輸包括國際貿易物資運輸和國際非貿易物資(如展覽品、援外物資、行李物品等)運輸。
(2)特點
國際貨物運輸具有國際性、危險性和電子化三個主要特點。
2.裝運條款(Terms of Shipment)
(1)裝運期和最后裝運期(Shipment Date and Last Shipment Date)
裝運期是指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將貨物裝入承運人指定的集裝器,并在自行完成出口報檢報驗、報關放行手續后,按承運人規定時間內交貨到規定的地點等待裝船或裝飛機,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貨物并裝上運輸工具及簽發裝運單據給托運人,這份裝運單據上簽發的日期就是裝運日期。
貨物出口人在托運單上填制的最后裝運日期,一般早于或等于實際運輸工具的起航日期。其中,以填制的最后裝運日“早于”運輸工具起航日為好。
(2)裝運港和卸貨港(Port of Loading and Port of Discharge)
為了便于賣方根據貨源情況和實際裝運需要,通常由賣方提出裝運港或起運地;為了便于買方清關和接受或轉售貨物的實際提貨需要,通常由買方提出卸貨港或指運地。
(3)分批裝運和轉運(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hipment)
凡一筆成交數量較大的貨物,分若干批次,以不同的航次、班次、車次的裝運稱為分批裝運。但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的多次裝運的貨物,即使提單顯示不同的裝運日期、不同的裝運港或不同的提單號,都不能視作分批裝運。
(4)裝運通知(Advice of Shipment)
裝運通知在合同中被規定的目的在于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促使買賣雙方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貨銜接工作。按照國際貿易慣例,在FOB條件下,一般賣方應在約定裝運期前20天,向買方發出裝運通知,將預計貨物備妥時間通知買方,以便買方預先安排船或指定貨運代理或安排預定艙位等。在CIF、CFR條件下,一般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后,當天發裝運通知給收貨人,發送內容包括:合同號、貨物品名、件數、重量、發票金額、船名航次、提單號、箱封號、裝船日期、飛機航班、艙單等,發送方法包括以傳真、電子郵件、網絡發送、電傳等。這樣買方在貨到港前的可以作好接貨準備,包括進口文件的準備、貨款準備、進口清關準備,使貨到達后及時提取。
(5)貨運單證和裝運單證(Shipping Documents)
常見的貨運單證有國際貨物托運委托書、海運托運單、空運托運單、海運裝貨單、集裝箱場站收據、配艙回單、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艙單、提單、空運單、分撥單、到貨通知、提貨單、司機紙等。貨運單證是國際貨物運輸乃至國際商務活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單證。
相關內容推薦:
2012年跟單員考試之選擇合格供應商的途徑匯總
2012年跟單員考試之跟單員基本常識及注意事項匯總
2012年跟單員考試業務外語句型匯總
2012年跟單員考試基本常識以及注意事項匯總
2012年跟單員考試復習資料跟單員工作流程匯總
2012年跟單員考試考前練習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