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考點24
來源:中大網校 發布時間:2012-11-05
七、信用保證措施
對于銀行和其他債權人,項目融資或者公司融資的信用、貸款融資的安全性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來自項目及借款人本身的信用,來自于項目未來的現金流和借款人公司的資信;另一方面可以來自于借款人以外的直接或間接擔保。
信用保證結構設計是項目融資中的一個較為復雜的課題。良好的信用保證結構設計可以降低融資成本,順利地獲得貸款,保證項目的正常實施和運行。貸款方希望得到盡可能多的可靠的擔保或抵押,而項目的投資者總是希望以盡可能少的保證取得貸款。
1、可能踩采取的信用保證方式:①財產抵押、②動產或權益質押、③政府保證、④投資方(股東)擔保、⑤第三方保證、⑥股東承諾、⑦借款人承諾、⑧帳戶監管、 ⑨施工方保證、⑩生產經營相關方面的協議、(11)保險。
2、融資信用保證結構評價 保證項目參與各方責、權、利的平衡
3、第三方保證:由借款人與貸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以其信用對借款人的還款提供保證,稱為第三方保證。
第三方保證方式兩種: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
可能提供第三方保證的擔保人有:項目的發起人、股東、與項目實施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商業性的擔保人
商業性的擔保人主要有:專業的擔保公司、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公司
采取第三方擔保,貸款銀行將對擔保人的擔保能力進行審查,如果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不足,貸款銀行可能不會接受這種擔保,也可能要求附加其他的保證措施。
4、 財產抵押與質押 一種以財產權對債務償還提供保證的擔保。
需要登記:土地使用權、房地產或鄉鎮、村企業廠房、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企業設備和其他動產
5、帳戶質押與帳戶監控 我國尚無帳戶質押的規定,可采取帳戶監管措施
銀行要求的帳戶監管 (1)借款人收入帳戶必須開立在指定銀行
(2)建立償債資金專用帳戶,定期由借人的收入帳戶向此轉入償債準備金
(3)借款人如還款違約,銀行有權從借款人帳戶扣收到期及逾期的貸款本息。
6、借款人承諾 可以對貸款提供約束力較弱的間接保證
(1)在貸款償清之前借款人保持一定的財務指標限制
(2)財產不對任何其他人抵押
(3)保持某些約定的基本財產,不出售轉讓。
7、空股股東承諾
8、安慰函及支持函
9、政府支持函
10、項目合同保證 參與項目實施的各方,與項目的實施有厲害關系,就項目的實施簽定一系列的合同。這種項目的參與方合同是現代項目融資中重要的風險分擔及保證方式。這類合同主要有:
(1)項目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 (2)項目產品的長期銷售和服務合同
(3)項目主要原材料的長期供給合同 (4)項目經營管理合同 (5)項目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