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
來源:中大網校 發布時間:2012-10-10
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
(一)加快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
按照發揮比較優勢、彌補資源不足、擴大發展空間、提高附加價值的要求,積極發展對外貿易,促進對外貿易由數量增加為主向質量提高為主轉變。到2010年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分別達到2.3萬億美元和4000億美元。
l優化出口結構
l積極擴大進口
l發展服務貿易
l完善公平貿易政策
【07年真題】“十一五”規劃綱要提高的對外貿易增長方式轉變的內容不包括( )。
A.積極擴大出口
B.優化出口結構
C.發展服務貿易
D.完善公平貿易政策
答案:A
1.優化出口結構
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營銷為重點,引導企業增強綜合競爭力。支持自主性高技術產品、機電產品和高附加值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嚴格執行勞動、安全、環保標準,規范出口成本構成,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出口。
完善加工貿易政策,繼續發展加工貿易,著重提高產業層次和加工深度,增強國內配套能力,促進國內產業升級。引導企業構建境外營銷網絡,增強自主營銷能力。積極開拓非傳統出口市場,推進市場多元化。加強對出口商品價格、質量、數量的動態監測,構建質量效益導向的外貿促進和調控體系。
【07年真題】“十一五”時期我國加工貿易政策的主要內容有。
A.支持自主性高技術產品
B.繼續發展加工貿易
C.著重提高產業層次和加工深度
D.控制資源性產品出口
E.增強國內配套能力
答案:BCE
2.積極擴大進口
實行進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發揮進口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完善進口稅收政策,擴大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及零部件和國內短缺的能源、原材料進口,促進資源進口多元化。
3.發展服務貿易
擴大工程承包、設計咨詢、技術轉讓、金融保險、國際運輸、教育培訓、信息技術、民族文化等服務貿易出口。鼓勵外資參與軟件開發、跨境外包、物流服務等。建設若干服務業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積極穩妥擴大服務業開放,建立服務貿易監管體制和促進體系。
4.完善公平貿易政策
健全貿易運行監測預警體系和摩擦應對機制,合理運用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增強應對貿易爭端能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國家利益。加強國際貿易的多雙邊對話與合作,實現共同發展。完善貿易法律制度,建立大宗商品進出口協調機制,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貿易秩序。有效運用技術性貿易措施,加強進出口檢驗檢疫和疫情監控。
(二)提高利用外資質量
抓住國際產業轉移機遇,繼續積極有效利用外資,重點通過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高素質人才,把利用外資同提升國內產業結構、技術水平結合起來。
1.引導外商投資方向
引導外資更多地投向高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高端制造環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保護,投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鼓勵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培訓中心。鼓勵外資企業技術創新,增強配套能力,延伸產業鏈。吸引外資能力較強的地區和開發區,要注重提高生產制造層次,并積極向研究開發、現代流通等領域拓展,充分發揮集聚和帶動效應。
2.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
l在保護國內自主品牌基礎上,引導和規范外商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
l有效利用境外資本市場,支持國內企業境外上市。
l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鼓勵外商風險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來華投資。
l鼓勵具備條件的境外機構參股國內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l繼續用好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重點投向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用于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
l合理、審慎使用國際商業貸款,允許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融資。
(三)積極開展國際經濟合作
完善促進生產要素跨境流動和優化配置的體制和政策,積極發展與周邊國家及其他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1.實施“走出去”戰略
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經營。以優勢產業為重點,引導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促進產品原產地多元化。通過跨國并購、參股、上市、重組聯合等方式,培育和發展我國的跨國公司。按照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擴大境外資源合作開發。鼓勵企業參與境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工程承包水平,穩步發展勞務合作。完善境外投資促進和保障體系,加強對境外投資的統籌協調、風險管理和海外國有資產監管。
2.推進國際區域經濟合作
統籌規劃并穩步推進貿易、投資、交通運輸的便利化,積極參與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加強對話與協商,發展與各國的雙邊、多邊經貿合作。積極參與多邊貿易、投資規則制定,推動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增加我國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援助,進一步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技術合作。
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九、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十一五”時期公共服務重點工程是:
(一)社會救助
(二)社會福利
(三)公共衛生
(四)社區服務
(五)防洪減災
(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建設國家、省、市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國家、區域、骨干專業應急救援體系。
(七)重大事故隱患治理
(八)國家災害應急救援:建設四級災害應急救助指揮體系。
(九)基層政法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