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干警面試真題:挾尸要價事件
來源:河北華圖 發布時間:2012-09-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幾年發生越來越多的溺水事件。可悲的是,打撈死者的隊伍卻要求5000元、10000元不等的打撈費。針對這一現象,請你給出幾點建議。
誰來為溺亡者再盡一點人事?怎么樣杜絕這樣的強制要求埋單的行徑? 這是一個惹人深思的問題。我們可以從完善公共應急救助機制方面入手,如充實專業打撈設備、人員規范撈尸行業和鼓勵公益打撈三個方面來闡述。
【答題框架】
(1)以水上公安或消防隊為基礎,充實專業打撈設備和人員,收編民間打撈組織
搶救和打撈溺水人員屬公益急救范疇。我認為,可以以水上公安或消防隊為基礎,只需為他們充實一下專業的打撈設備,配備一些專業的打撈人員,就完全可以當此大任。現存的一些民間打撈組織,能收編的收編,不能收編的用不了多久也會自行解散,因為有了公益打撈,民間打撈市場自然會發生萎縮。
(2)規范撈尸行業,公共服務需要獻身精神,拒絕冷血的“職業道德”
世界各國都有打撈行業,政府正規化救援和民間專業隊伍攜手施救、互相溫暖,這是一個系統化的公共應急體系。城市水域事故救援體系也是一種義不容辭的公共責任,一種良心責任。也許這樣的投入沒有產出,但是卻收獲了無價的性命、無價的人心。如韓寒所說,我們是“一條船上的人”。
(3)鼓勵宗教力量從事民間慈善,承擔起組織撈尸這樣的公益事業,功德無量
宗教力量從事民間慈善,幫助化解社會難題,是自古以來的傳統。歷史上,佛教、道教力量都會積極參與賑災、濟困、設義冢等公益事業。建議可以由寺院出錢組建救援和打撈隊,或者由寺院出面,雇請漁民承擔打撈任務,或倡導熟悉水情的信眾,將撈尸當作一種“宗教義工”來做。當一切形成風俗,人們廣為知曉的時候,當事人和親屬不會再求助無門。
總之,只有靠規范化的隊伍和行業道德以及全社會的集體力量、愛心行動,才能給亡者盡一份人事,給生者送一絲安慰,營造團結互助、健康和諧的社會風氣。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