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考試系統復習第六章12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21
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考試系統復習第六章12
《出境貨色報檢單》填制規范
1.編號:由磨練檢疫機構報檢受理人員填寫。
2.報檢單元:填寫報檢單元的全稱。
3、報檢單元掛號號:報檢單元在磨練檢疫機構存案或注冊掛號的代碼。
4.聯系人:報檢人員姓名。電話:報檢人員的聯系電話。
5.報檢日期:磨練檢疫機構現實受理報檢的日期,由磨練檢疫機構報檢受理人員填寫。
6.收貨人:概況合同中的收貨人。
7. 發貨人:概況合同中的發貨人。
8. 貨色名稱(中/外文):進口貨色的品名,應與進口合同、發票名稱一致。如為廢舊貨色應注明。
9. H.S編碼:進口貨色的商品編碼。
10. 原產國(地域):填寫本批貨色出產/加工的國家或地域。
11、數/重量:以商品編碼分類中尺度數重量為準,并應注明數/重量單元。
12、貨色總值吉石匠貨色的總值及幣種,應與合同、發票或報關單上所列的貨色總值一致。
13、包裝種類及數目:貨色現實運輸包裝的種類及數目,如是木質包裝還應注明材質及尺寸。
14.運輸工簽字稱號碼:運輸工具的名稱和號碼。
15.合同號:對概況易合同、訂單或形式發票的號碼。
16.商業體例:該批貨色進口的商業體例。商業體例有“一般商業”、“來料加工”、 “進料加工”、“合伙合作設備” 等
17.商業國別(地域):進口貨色的商業國別。
18.提單/運單號:貨色海運提單號或空運單號,有二程提單的應同時填寫。
19.到貨日期:進口貨色達到口岸的日期。
20.啟運國家(地域):貨色的啟運國家或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