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考試系統復習第六章11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21
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考試系統復習第六章11
現實打點“出境電子轉單”時的注重事項
1、暫不實施電子轉單的情形:
(1)出境貨色在產地預檢,但出境貨色出境口岸不明晰的;
(2)出境貨色需要到口岸磨練檢疫機構報批的;
(3)出境貨色按劃定需在口岸磨練檢疫機構出證的
(4)出境貨色產地預檢后,發生更改內容的
(5)其他按有關劃定不合用電子轉單的
2、實施電子轉單后磨練的
(1)報檢單元應配合口岸機構磨練,不要過時、不要留下不良記實
(2)一般口岸磨練核查貨證比例為申報磨練批次的1%—3%
3、實施電子轉單后更改,口岸機構予以更改的氣象
(1)對運輸造成包裝破損或短裝等原因需要削減數重量的;
(2)需要在出境口岸更改運輸工簽字稱、發貨日期、集裝箱規格及數目等有關內容的;
(3)申報總值按有關比重換算或變換申報總值幅度不跨越10%的;
(4)經口岸磨練檢疫機構和產地磨練檢疫機構協商贊成更改有關內容的。
(三)入境電子轉單軌范(體味)
1、對經入境口岸打點通關手續,需到目的地實施磨練檢疫的貨色,口岸磨練檢疫機構經由過程收集,將相關信息傳輸到電子轉單中心。入境貨色電子轉單傳輸內容搜羅報檢信息、簽證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
2、入境口岸磨練檢疫機構以書面體例向入境貨色的貨主或其代辦代庖人供給報檢單號、轉單號及密碼等。
3、目的磨練檢疫機構應按時領受電子轉單中心發出的相關電子信息,并反饋收到信息
4、磨練檢疫關系人憑報檢號、轉單號、密碼想目的地口岸磨練檢疫機構申請磨練檢疫
5、目的地磨練檢疫機構按照電子轉單信息,對入境貨色的貨主或其代辦代庖人未在規按刻日內打點報檢的,將有關信息反饋給入境口岸磨練檢疫機構,采納相關措置。
電子通關
采用收集信息手藝,將磨練檢疫機構簽發的收支境通關單的電子數據傳輸到海關計較機系統,海關將報檢數據對比確認相合適的,予以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