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貨運代理考試基礎知識強化練習(26)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8-14
五、案例題(14分)
2009年6月5日,A貨主與B貨代公司簽訂一份關于貨物全程運輸的協議,約定由B貨代公司承運A貨主的貨物,包括從A貨主所在地汽車運輸至香港,香港至新加坡的海上船舶運輸,A貨主一次性支付全程運費。該協議并無關于運輸煙花等危險品的約定,且8貨代公司的經營范圍僅為普通貨物運輸服務。在A貨主處裝車時,B貨代公司發現所運貨物為16000箱煙花并表示拒絕運輸,但A貨主堅持要B貨代公司承運,B貨代公司遂接受了運輸任務。在汽運過程中,由于司機違章搶道行駛與火車相撞,導致貨物發生爆炸全損。AB雙方當事人就有關責任和賠償發生糾紛并訴至法院。根據題意請分析回答:
(1)本案是否屬于國際多式聯運合同糾紛?為什么?
(2)A貨主對此是否有責任?為什么?
(3)B貨代公司是否有責任?為什么?
答:(1)屬于國際多式聯運合同糾紛。因為貨主與貨代簽訂了全程運輸,包括汽運和海運在內的國際間運輸協議,支付全程運費,屬于多式聯運范疇。
(2)貨主對此負有完全的責任。貨主對貨物的危險性進行了隱瞞,屬于謊報,要對造成的一切后果負責。
(3)B貨代公司有責任。從運輸方式看,B貨代公司是多式聯運經營人,對貨物負有責任,在公路裝車過程中發現貨物為危險品,沒有堅持拒絕裝車,等于伙同貨主一起對事實進行了隱瞞。同時在汽運過程中,司機違章搶道造成事故產生全損。貨代公司的經營范圍沒有危險貨物運輸服務,無權運輸此批貨物,承接了危險品屬于超出經營范圍,因此貨代公司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