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事業單位進人一律公招,禁以引才名義調人
來源:重慶商報發布時間:2012-01-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重慶出臺規定,事業單位招人不準隨意設置限制性條件,防止“因人畫像”、“量身定做”
華龍網訊 (記者 童江華 實習生蔡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將越來越透明!昨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聯合發出通知,今年起,除國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式選拔任用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一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其中,因工作需要新進涉密崗位人員須報市人社局核準,嚴禁事業單位以引進人才、照顧家屬子女就業等名義,未經公開招聘從機關事業單位以外調入人員。
未經核準擅自招人無效
今后,事業單位招人將有統一的時間。市人社局有關人士介紹,為便于公開招聘信息的核準和招聘人員的審批備案,除個別緊急情況外,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間統一為每年的第一、三季度,區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間統一為每年的第二、四季度。
“事業單位招人必須在報名的前10天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該人士說,招聘信息內容包括公開招聘范圍、條件、程序、時間安排、招聘方式、報名方法等內容,招聘信息一經公布,應當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須按程序送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未經核準擅自組織招聘的,其招聘工作無效,招聘人員按臨時人員處理。各區縣批準的聘用人員,要在招聘結束后1個月內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崗位沒有空缺不得招人
“一個崗位一個人,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設置條件進人。”該人士說,招錄單位在設置招聘條件時,不準隨意設置限制性條件,防止“因人畫像”、“量身定做”,確保應聘人員不因民族、性別或者身體殘疾而受歧視。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在公開招聘中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今后事業單位進人,必須在編制和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通過公開招聘擇優聘用工作人員。未完成崗位設置或崗位沒有空缺的,一律不得招聘工作人員。嚴禁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新進工勤技能人員。
不符合條件須說明情況
“招聘過程全公開,并向社會公示。”該人士說,招錄單位要嚴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準予報名,對不符合條件的應向應聘人員說明情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中的筆試、面試、考核等環節的進展情況,將面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同時,還將對招聘結果進行公示,包括擬聘人員的準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工作經歷、擬聘崗位和總成績等情況。原則上在面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考試要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重點測評應聘人員的適崗能力、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切忌用一張試卷考不同專業、不同崗位類別的應聘人員。
市人社局表示,在組織實施考試工作過程中,凡參與考試命題和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及其需要回避的近親屬,一律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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