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貨運代理考試資料: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1-14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保障范圍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保障的風險
一般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保障的風險分為海上風險和外來風險兩大類。
1.海上風險(PerilsofSea)
海上風險也稱海難,是指海上航行中發生以及海與陸上、內河或駁船相連接的地方所發生的自然災難或意外事故。
。1)自然災難(NaturalCalamity)。是指自然界的力量所造成的災難,它一般是人力無法抗拒的。在中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中把惡劣氣候(HeavyWeather)、雷電(Lightning)、海嘯(Tsunami)、地震(Earthquake)和洪水(Flood)作為可保的自然災難;倫敦《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中承保的自然災難包括地震、雷電、火山爆發(VolcanicEruption)、浪擊落海(WashingOverboard)及海水、湖水或河水進入船艙、駁船、運輸工具、集裝箱、大型海運箱或儲存處所(Entryofsea,lakeorriverwaterintovessel,craft,conveyance,container,lift-vanorplaceofstorage)。
(2)意外事故(Accident)。是指由于外來的、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上保險所承保的意外事故并非包括所有的意外事故。中國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中所承保的意外事故包括運輸工具遭受的擱淺(Stranded)、觸(Grounded)、沉沒(Sunk)、傾覆(Capsized)、碰撞(Collision)、失火(Fire)和爆炸(Explosion)等;倫敦保險業協會的《協會貨物條款》中所承保的意外事故除了包含以上風險,還包括了陸上運輸工具的傾覆或出軌(OverturningorDerailmentofLandConveyance)以及拋棄(Jettison)等。
2.外來風險(ExtraneousRisks)
外來風險是指海上風險以外的其他外來原因的風險。外來風險必須是意外的、偶然的、難以預防的,而且必須是外部因素導致的。
外來風險可分為一般外來風險和非凡外來風險。海運貨物保險承保的一般外來風險是指一般外來的意外因素所致的貨物損失,通常包括偷竊、短量、提貨不著、淡水雨淋、混雜、沾污、滲漏、碰損、破碎、串味、受潮受熱、鉤損、包裝破裂和銹損風險等。非凡外來風險是指除一般外來風險以外的其他外來因素所致的貨物損失,它往往是與政治、軍事、社會動蕩以及國際行政措施、政策法令等有關的風險。常見的非凡外來風險主要有戰爭、罷工、進口國有關當局拒絕進口或沒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