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254)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什么是"定金罰則"
所謂定金罰則,其實是定金擔保作用的體現.如果交定金的一方違約,那么違約方就無權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違約,那么違約方就要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與訂金雖然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質卻不同.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種擔保形式,如果一方違約,就要適用定金罰則.訂金(有的叫認購金或者預付款)是購房人擔心看中的房子買不到而預先交的訂錢,實際上是在一定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它不是合同的擔保形式.
參考法條:《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事實婚姻是什么
所謂"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系,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系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
如果雙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開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是普通的未婚同居關系.
參考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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