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235)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利用奧運會從事賭博活動的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利用奧運會從事賭博活動的,由體育行政部門協助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活動,并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需要注意,如果在奧運會中,有賄賂,詐騙,組織賭博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為人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法條:《體育法》第五十一條.
國家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
在奧運會中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在奧運會舉辦過程中,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首先對行為人給予批評,教育并予以制上;如果該行為違反治安管理的,則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對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參考法條:《體育法》第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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