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育學考綱第六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23 14:25:27
第二節 教學過程
一、教學過程的概念
教學過程是教師根據一定社會的要求和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指導學生有目的地、有計劃地掌握系統的文化科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同時身心獲得一定的發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過程。
教學過程是一種特定的認識活動,是實現學生身心發展的過程。其主要觀點為:
(一)教學過程主要是一種認識過程
(二)教學過程是一種特殊的認識過程
學生個體的認識的特殊性表現在:
1.認識的間接性
2.認識的交往性
3.認識的教育性
4.有領導的認識
二、教學過程的特點
(一)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相結合
1.學生認識的主要任務是學習間接經驗
2.學生學習間接經驗要以直接經驗為基礎
(二)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統一
掌握知識與發展智力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兩者統一在同一教學活動中。
1.掌握知識是發展智力的基礎
2.防止單純抓知識教學或只重能力發展的片面性
(三)掌握知識與提高思想相結合
1.學生思想的提高以知識為基礎
2.學生思想的提高又推動他們積極地學習知識
3.在教學中要防止兩種偏向,即單純傳授知識、忽視思想教育的偏向。脫離知識的傳授而另搞一套思想教育的偏向。
(四)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動性相結合
現代教學論強調教與學兩者的辯證關系,表現在
1.承認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處于組織者的地位,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
2.承認學生作為學習主體的地位,充分發揮學生參與教學的主體能動性
3.建立合作、友愛、民主平等的師生交往關系
三、教學過程的結構
教學過程的結構指教學進程的基本階段。教學過程沒有一成不變的程式,且呈現多樣綜合的特點。
按照教師組織教學活動中所要求實現的不同認識任務,可以劃分出教學過程中學生認識的不同階段。
(一)引起學習動機
(二)領會知識
這是教學的中心環節。領會知識包括使學生感知和理解教材。
(三)鞏固知識
(四)運用知識
(五)檢查知識(包括技能與各種認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