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育學考綱第三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23 14:27:50
第三章 教育與個人的發展
第一節 兒童身心發展概述
一、身心發展的概念
人的身心發展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理的發展,包括身高體重的增加,骨骼構造的變化,神經組織的變化等。二是心理的發展,包括認知和意向兩方面的發展,認知的發展指感知、記憶、思維等方面的發展;意向發展,指需要、興趣、情感、意志等的發展。
二、身心發展的動因
(一)內發論
內發論者十般強調人的身心發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內在需要,身心發展的順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機制決定的。孟子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內發論的代表,F代西方的內發論者進一步從人的機體需要和物質因素來說明內發論。
(二)外鑠論
外鑠論的基本觀點是人的發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諸如環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響和學校的教育等。我國古代的荀子,英國哲學家洛克,美國行為主義心理學家華生,都是外鑠論的代表人物。外鑠論者一般都注重教育的價值,關注的重點是人的學習
(三)多因素相互作用論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人的發展是個體的內在因素(如先天遺傳的素質、機體成熟的機制、個體的主觀能動性等等)與外部環境(外在刺激的強度、社會發展的水平、個體的文化背景等等)在個體活動中產生作用的結果。
三、身心發展的一般規律
(一)身心發展的順序性
個體身心的發展在整體上具有一定的順序,身心發展的個別過程和特點的出現也具有一定的順序。
(二)身心發展的階段性
個體在不同的年齡階段表現出身心發展不同的總體特征及主要矛盾,面臨著不同的發展任務,
(三)身心發展的不平衡性
個體身心發展的不平衡性表現在兩方面,首先是同一方面的發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齡階段變化是不平衡的。第二個方面是不同方面發展的不平衡性。
心理學家提出了發展關鍵期或最佳期的概念,指身體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機能和能力最適宜于形成的時期。
(四)身心發展的互補性
互補性反映個體身心發展各組成部分的相互關系,它首先指機體某一方面的機能受損甚至缺失后,可通過其他方面的超常發展得到部分補償。
互補性也存在于心理機能與生理機能之間。
(五)個體身心發展的個別差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