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中央機構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1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ㄋ模 具有良好的品行;
。ㄎ澹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ò耍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鶎雍蜕a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 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在2010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招考簡章》: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1)
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
人民網(http://www.people.com.cn)
新華網(http://www.xinhua1net.com)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scs.gov.cn)
國家公務員網站(http://www.scs.gov.cn)
新浪網(http://www.sina.com.cn)
搜狐網:(http://www.sohu.com.cn)
中華網:(http://www.chuna.com)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http://www.eol.cn)
中國教育在線(http://www.eol.cn)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及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就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閱該指南。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