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貿跟單員考試輔導:復習資料(5)
來源:育路跟單員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8-16
(6)備齊信用證所規定的單據,在信用證有效期內向當地銀行交單議付,或向信用證明確指定的議付銀行交單議付。
(7)議付行將單據與信用證核對無誤后,按匯票金額扣除郵程利息后付款給受益人。
(8)議付行將匯票和單據寄給開證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索償。
(9)開證行或其指定銀行審核單證無誤后,償付給議付行。
(10)開證行通知進口商付款。
(11)開證申請人向開證行付款贖取單據。
(12)開證申請人憑提單向船公司提貨。
5.跟單信用證的種類
(1)按開證行是否可以不經有關當事人同意撤銷或修改信用證,可以分為可撤銷信用證和不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沒有注明可撤銷或不可撤銷的,應視為不可撤銷信用證。
(2)根據信用證是否有另一家銀行加保兌分為保兌信用證和不可保兌信用證。
(3)根據信用證付款方式的不同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L/C by sight payment);
(四)銀行保函
1.銀行保函的含義
銀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資信向受益人開立的擔保文件,保證該申請人將正常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若申請人未盡其義務或違約,則由擔保人向受益人承擔付款或賠償責任。
2.銀行保函的當事人
銀行保函的當事人主要有:申請人(applicant)或委托人(principal);受益人(beneficiary)和擔保行(guarantor bank)。
3.銀行保函的種類
銀行保函按不同的貿易標的物和貿易方式分為以下幾種類型:付款保函、補償貿易保函、來料加工保函、借款保函、租賃保函、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還款保函等。
4.銀行保函與信用證的區別
(1)銀行的付款責任不同,在信用證業務中,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而銀行保函的擔保行可能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也可能承擔第二性付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