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39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9:00-7月2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確認 交費及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 、蔽沂胁扇‖F場刷卡繳交考務費報名確認方式。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2011年7月18日—22日; 地點:新城市中心區石竹路2號東莞市南城職業中學東門內。 聯系電話:22203889。 、 我市對考生報名資料先行審核?己笫盏绞∪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將審核后的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外,應試其余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廣州。 全省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 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粵價〔2002〕419號文: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 房地產經紀人: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四)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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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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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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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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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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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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