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41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7月11日9:00-8月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確認
交費及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
、蔽沂胁扇‖F場刷卡繳交考務費報名確認方式。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2011年8月1日—5日;
地點:新城市中心區石竹路2號東莞市南城職業中學東門內。
聯系電話:22203889.
、参沂袑忌鷪竺Y料先行審核。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將審核后的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10月22日 | 上午 9:00—11:30 | 城市規劃原理 |
下午 14:00—16:30 |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 |
10月23日 | 上午 9:00—11:30 |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
下午 14:00—17:00 | 城市規劃實務 |
三、考試方式
。ㄒ唬┳猿鞘幸巹潕焾虡I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三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各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ㄈ┛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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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紙龅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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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文,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按客觀題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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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附件:2011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3.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4.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5.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6.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7.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8.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ǘ┟庠嚥糠挚颇浚▓罂技墑e為“免二科”)的條件:
在1999年6月前受聘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考部分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累計滿2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10月21日。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1999年6月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