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地區公務員(警察)面試名單及面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7-08 08:09:3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銅仁地區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
人民警察及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和從優秀
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面試公告
銅仁地區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及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資格復審已經結束。為做好我區公務員招考面試工作,根據省公務員招考辦公室《貴州省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面試工作及有關事宜公告》和《貴州省2011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貴州省2011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及《貴州省2011年定向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以上簡稱《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銅仁地區2011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含人民警察和鄉鎮公務員,下同)面試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公務員局和銅仁地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銅仁地區公務員招考辦公室組織實施,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銅仁地區招考公務員面試時間為2011年7月15日至7月16日。面試考場設在銅仁市(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對象
報考銅仁地區公務員職位進入面試考生名單詳見《銅仁地區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及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附件一>)。
四、成績計算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一)報考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報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兩項成績的總和計分。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報考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招錄鄉鎮公務員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占50%,面試占50%計算。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有關事宜
(一)報考銅仁地區公務員職位考生的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4日(工作時間)。
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銅仁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服務大廳領取。
逾期不領取面試準考證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取消其面試資格。
(二)根據《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職位招錄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職位需進行減少或取消。銅仁地區公務員職位招考計劃數減少或取消情況詳見《銅仁地區2011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職位減少、取消表》(附件二)。
(三)對招考計劃數為1,而通過資格復審后的面試考生人數少于3人的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未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對招考計劃數大于1,而招考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復審后的面試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未達1:3比例人數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才能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未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報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職位的考生,須在面試結束確認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后,方能參加體能測評。
(六)面試當日7:30面試考生憑面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候考室。8:00仍未到達指定候考室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六、紀律監督
銅仁地區招考公務員面試工作自覺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聯系電話:
0856-5210051 中共銅仁地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856-5223368 銅仁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0856-5585967 銅仁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
七、銅仁地區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減少或取消職位等內容)都將在銅仁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附件一:
2.《銅仁地區2011年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面試人員名單》;
3.《銅仁地區2011年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面試人員名單》;
附件二:《銅仁地區2011年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和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及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職位減少、取消表 》。
銅仁地區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