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011年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面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7-08 08:05:4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貴州省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
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面試工作
及有關事宜公告
根據《貴州省2011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貴州省2011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以上簡稱《招考簡章》)的規定,貴州省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資格復審工作已結束。為做好我省的面試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面試工作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公務員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省及有關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公室組織實施,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全省統一面試時間為2011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按照相對集中、方便考務工作的原則,本次面試設省直、遵義市、六盤水市、安順市、黔南州、黔東南州、黔西南州、銅仁地區、畢節地區9個考區。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的面試考區設在貴陽市,面試工作由省公務員招考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有關市(州、地)轄區職位的面試考區統一設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面試工作由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各招考職位的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對象
報考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進入面試考生名單詳見《貴州省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省直及垂管系統面試考生名單》(見附件1)。
報考市(州、地)轄區職位進入面試考生名單由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公室確定。
四、成績計算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一)報考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報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職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兩項成績的總和計分。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有關事宜
(一)報考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考生的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4日(工作時間)。進入面試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所報考單位人事處領取面試準考證(其中:省質監、工商、監獄、勞教等省直垂管系統面試考生領取面試準考證地點見附件2)。報考市(州、地)轄區職位的面試考生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由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自行確定。
逾期不領取面試準考證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取消其面試資格。
(二)根據《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職位招錄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職位需進行減少或取消。經省公務員招考辦審定,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招考計劃數減少或取消情況詳見《貴州省2011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減少、取消表》(附件3)。
(三)對招考計劃數為1,而通過資格復審后的面試考生人數少于3人的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未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對招考計劃數大于1,而招考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復審后的面試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未達1:3比例人數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才能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未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報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學員)職位的考生,須在面試結束確認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后,方能參加體能測評。
(六)面試當日7:30面試考生憑面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候考室。8:00仍未到達指定候考室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六、紀律監督
全省的面試工作須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聯系電話: 省公務員招考辦 0851-6826549
省委組織部 0851-5892143
省公務員局 0851-6826549
七、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減少或取消職位等內容)都將在省、市(州、地)公務員招考辦對外公開的媒體、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及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