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強行取腎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3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湖南小伙胡杰,因還不起18000元賭債想到“賣腎”,幾個月后,盡管反悔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仍然被切掉了左腎。事后,胡杰的銀行卡里打進了27000元。目前,涉案的山西臨汾長良醫院已經停業。
只要有需求,就有市場,經濟學的鐵律,誰都無從改變。不難設想,對于健康和生命的渴求,毫無疑問是人們最基本的愿望,尤其是對于那些患有器官病變的患者,自然會產生對于器官移植的需求。然而,僅憑器官捐贈,顯然并不能充分滿足需求,再加上器官配對上的難度,人體器官移植出現巨大的供求缺口,也就并不意外了。
而按理說,人體器官不是股票,也不能被等同于普通商品,既然每個人都需要靠自己的器官來維系健康和生命,即便人體器官的需求再旺,價格再高,恐怕也不會有人打自己身上器官的主意。然而,本不該被市場涉足的領域,卻經不住巨大利益的誘惑。盡管找到器官的供體并非易事,要想成功配對更是小概率事件,但人體器官的旺盛需求依然催生了地下黑市的泛濫。
不難設想,當人體器官成了“商品”,作為供體的人其實也與市場上的商品無異,器官成了商品的供體,也意味著將失去自由和權利。這也是為何國務院早在2007年5月1日起便立法明確禁止人體器官買賣,同時規定了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院準入原則。然而,巨大利益的客觀存在,注定了“樹欲靜而風不止”,盡管相關法律規定了“活體器官只能捐獻給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有親情關系的人”,但相比尋找器官的供體,在這些證明上造假,顯得輕而易舉,原本有望最大限度排除買賣關系的規則,經不住利益的誘惑。從這個意義上說,“強行取腎”留下的那道“疤”其實不只是在供體身上,同樣割裂了社會與法制。
基于上述視點,“強行取腎”的冷酷,固然令人發指,但這一事件其實僅僅暴露了人體器官買賣黑市的冰山一角罷了,而要想從根本上杜絕人體器官的買賣,讓人的基本權利歸位,而不是連自己的器官都做不了主,除了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更離不開相應的監督與執行機制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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