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申論熱點范文:公務員精神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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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集公務員培訓權威機構,權威解答公務員考試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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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基礎理論

  1. 公務員精神的內涵

  公務員精神是公務員政治素質、思想作風、道德情操、工作態度、精神風貌的綜合反映,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公務員隊伍一貫的嚴格要求。 它既是對長期以來廣大公務員崇高精神和優秀品德的新概括,也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公務員的新要求;既繼承了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又吸收了當代政治文明成果;既是公務員應該具備的職業道德,又是工作中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是公務員思想政治建設的根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是公務員作風建設的關鍵。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是公務員能力建設的重點。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是公務員做好工作的保障。

  2.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的重要意義

  公務員精神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組成部分,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在公務員隊伍中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的有力手段,也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文化的重要舉措。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需要。公務員是治國理政的主體,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公務員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政府的管理水平,關系著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成效。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使廣大公務員樹立熱愛祖國、忠于人民的崇高追求,始終保持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的作風,有利于引導和促進公務員自覺遵循客觀規律,把實干精神與科學態度結合起來,切實落實科學發展觀;有利于引導和促進公務員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對黨負責、對上級負責與對人民負責有機地統一起來,努力創造出經得起實踐、歷史和人民檢驗的政績。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需要。加強公務員能力建設,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有利于廣大公務員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掌握與所從事業務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促進發展、推動改革、維護穩定的本領;有利于廣大公務員不斷提高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水平,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從而促進黨的執政能力的提高。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解決公務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需要。從總體上看,我國公務員隊伍是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作風過硬、黨和人民充分信賴的隊伍。但也應看到,公務員隊伍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少數公務員缺乏敬業精神,不思進取;缺乏服務意識,高高在上;缺乏創新精神,安于現狀;缺乏務實作風,華而不實;缺乏自律意識,以權謀私;等等。這些問題都是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相符合的,是同為民、務實、清廉的公務員精神的核心內涵不相符合的,必然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有利于解決公務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廣大公務員在新形勢下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堤防。

  3. 積極探索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的有效途徑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完善公務員管理的各項制度結合起來。公務員精神的培育和弘揚與《公務員法》的實施相輔相成:《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為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提供了法律依據、制度保障;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為《公務員法》的順利實施和公務員隊伍建設提供了思想保證。在實施《公務員法》的過程中,應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作為一項重點工作,與實施《公務員法》的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與完善公務員管理的各項制度結合起來。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強化公務員培訓教育和實踐鍛煉結合起來。應充分發揮培訓教育在培育公務員精神中的先導作用,在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中增加公務員精神教育的內容。同時,把實踐鍛煉作為培育公務員精神的重要手段,鼓勵公務員立足崗位,在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中貫徹公務員精神。探索建立公務員基層鍛煉制度,把實踐鍛煉作為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根本途徑,有計劃地選派公務員到改革和建設的第一線、到條件艱苦和困難較多的地方、到基層和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和考驗,增長本領和才干。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加強公務員行為規范建設結合起來。公務員的行為及其體現出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對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風氣有著重要影響,是社會行為規范的風向標。公務員精神是公務員行為規范的核心。應大力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促進公務員行為規范建設,用制度規范行為,真正形成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開展新錄用公務員宣誓活動,增強公務員的責任感、使命感;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抓好直接服務于群眾的窗口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基層單位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努力讓服務對象滿意。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基層公務員直接和群眾打交道,他們的工作作風、精神面貌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看法。因此,在基層公務員隊伍中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顯得尤為重要。必須扎扎實實地做好抓基層、打基礎的各項工作,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融入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過程中去,使廣大基層公務員牢固樹立群眾觀點,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千方百計地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活動結合起來。一個典型就是一面旗幟。樹立、宣傳和學習公務員中的先進典型,對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應充分發揮人民滿意公務員的示范作用,把對公務員的教育引導與評選表彰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推進公務員隊伍建設,營造良好氛圍,激勵廣大公務員爭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4. 《公務員法》是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的堅實的制度保障

  公務員精神不僅是對公務員的道德要求,而且更是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是公務員必須達到的精神狀態。因此不能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看做是簡單的道德說教或公務員個人的道德自律。公務員精神的落實需要有一套制度來保證。即將實施的《公務員法》,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我國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總章程性質的重要法律,標志著我國公務員制度建設進入了新的階段。該法的實施為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根據和制度保障,對造就一支奮發向上的公務員隊伍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公務員法》立法的基本價值定位。《公務員法》立法的核心主旨,是在明確公務員的身份地位和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通過規范公務員管理的各個主要環節,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促進公務員勤政廉政,提高公務員素質,最終達到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始終保持昂揚向上、奮發有為的公務員隊伍。

  《公務員法》把公務員精神落實為具體的法律規定。《公務員法》第12條規定:“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二)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五)忠于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這一規定集中體現了公務員精神的關鍵性內容,從而把弘揚公務員精神的軟性要求轉化為公務員必須履行的義務的硬性規定,也就意味著在我國,公務員精神的培育和弘揚不再是公務員個人的道德自律,而是公務員必須達到的強制性要求,也就意味著公務員精神的培育和弘揚不再是公務員個人的事情,而是必須予以落實的重要管理問題。

  《公務員法》具體設計了落實公務員精神的制度機制。如,為保證公務員樹立熱愛祖國、忠于人民精神,《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不得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不得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不得組織或者參加罷工,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否則予以相應的處罰。為促進公務員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國家給予獎勵;而對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的行為,則予以嚴厲處罰。為促進公務員克己奉公,廉潔公正,《公務員法》規定在公務員辭職或者被辭退,離職前要按照規定接受審計。

  第二部分:規范性文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行政公務員處罰條例

  公務員

  第三部分:范文或者評論員文章

  1.大力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探索,努力創新,不斷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明顯成效,促進了政府自身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的完成。

  中央國家機關承擔著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組織管理的重任,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不僅為完成中央國家機關各項任務提供了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而且對各級機關和全社會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最近,溫家寶總理就中央國家機關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推進政風建設、改善政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體現了對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高度重視。

  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要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所提出的新的任務和要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緊緊圍繞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促進政風建設、改善政府工作的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體現,是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核心所在。要把我們是人民的公仆、我們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共產黨執政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些最基本的道理,向機關干部經常講、反復講,入腦入心,融會貫通,并落實到制定和實施方針政策的行動中,不斷讓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一個重要的途徑就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不僅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也是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重點。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政府管理體制有了許多改進,但在一些領域政府錯位、越位和缺位的問題還沒有根本的改觀,政府職能還有待于更加科學的界定。轉變政府職能不僅要靠行政、法律等手段來推動,還要靠精神文明建設來推動。要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干部轉變思想觀念,牢固樹立全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真正從計劃經濟的思維方式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思維方式,扎扎實實查找和解決本部門在履行職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一個關鍵的環節是抓好政風建設。政風代表政府的形象,是人民群眾評價政府的重要標準,也是中央國家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推進政風建設,核心是保持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廉潔從政,忠于職守。要認真解決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從部門的職責出發,建立健全責任制度、督查制度、報告制度和考核制度,確保黨的為民惠民的政策落到實處。要不斷改進會風、文風,積極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自覺做資源節約的表率。

  中央國家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關系到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全局。各部門領導干部都要充分認識到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抓好業務發展的同時,把精神文明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斷豐富精神文明的內涵,不斷創新精神文明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把中央國家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員先進性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2.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主要觀點

  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的“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顧全大局、團結協作”的公務員精神,是公務員政治素質、思想作風、道德情操、工作態度、精神風貌的綜合反映。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需要,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需要,是解決公務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需要。應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貫穿到實施《公務員法》的全過程,貫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務員制度的全過程,貫穿到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全過程,使全體公務員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自覺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

  在去年召開的全國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上,中央領導同志提出,要努力在實踐中培育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的“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顧全大局、團結協作”的公務員精神。公務員精神凝聚著我國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優秀傳統,展現著鮮明的時代特征,是對公務員隊伍政治素質、思想作風、職業素養、道德情操、精神風貌的明確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公務員隊伍建設的主線。

  充分認識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貫穿現代化建設各方面。公務員精神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組成部分,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在公務員隊伍中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的有力手段,也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文化的重要舉措。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需要。公務員是治國理政的主體,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公務員隊伍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政府的管理水平,關系著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成效。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使廣大公務員樹立熱愛祖國、忠于人民的崇高追求,始終保持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的作風,有利于引導和促進公務員自覺遵循客觀規律,把實干精神與科學態度結合起來,切實落實科學發展觀;有利于引導和促進公務員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對黨負責、對上級負責與對人民負責有機地統一起來,努力創造出經得起實踐、歷史和人民檢驗的政績。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需要。加強公務員能力建設,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有利于廣大公務員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掌握與所從事業務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促進發展、推動改革、維護穩定的本領;有利于廣大公務員不斷提高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水平,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從而促進黨的執政能力的提高。

  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是解決公務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需要。從總體上看,我國公務員隊伍是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作風過硬、黨和人民充分信賴的隊伍。但也應看到,公務員隊伍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少數公務員缺乏敬業精神,不思進取;缺乏服務意識,高高在上;缺乏創新精神,安于現狀;缺乏務實作風,華而不實;缺乏自律意識,以權謀私;等等。這些問題都是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相符合的,是同為民、務實、清廉的公務員精神的核心內涵不相符合的,必然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有利于解決公務員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使廣大公務員在新形勢下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堤防。

  準確把握公務員精神的科學內涵

  公務員精神是公務員政治素質、思想作風、道德情操、工作態度、精神風貌的綜合反映,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公務員隊伍一貫的嚴格要求。它既是對長期以來廣大公務員崇高精神和優秀品德的新概括,也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公務員的新要求;既繼承了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又吸收了當代政治文明成果;既是公務員應該具備的職業道德,又是工作中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

  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是公務員思想政治建設的根本。熱愛祖國、忠于人民,就是時時處處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堅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為黨分憂、為國建功、為民造福。貫徹這一要求,首要的是做到政治堅定,在工作中模范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公務員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沒有自己個人的特殊利益,必須把熱愛祖國、忠于人民作為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是公務員作風建設的關鍵。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就是以對黨和國家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忠于職守、勤勉盡責,努力提高做好本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艱苦奮斗的作風,樹立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公務員是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公職人員,其一言一行直接關系黨和政府的形象。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們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人民的公仆,必須嚴格要求,做到不以權謀私、不貪贓枉法,戒驕戒躁、謙虛謹慎,一身正氣、兩袖清風。

  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是公務員能力建設的重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就是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腳踏實地、埋頭苦干,少說空話、多做實事,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義,通過實實在在的工作促進發展、造福群眾。求真務實是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一以貫之的科學精神,是我們黨思想路線的核心內容,也是黨的優良傳統和公務員應該具備的政治品格。開拓創新,是我們的事業不斷發展壯大的動力和保證。廣大公務員必須把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要求體現在各項工作中,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開創新局面。

  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是公務員做好工作的保障。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就是增強全局觀念,堅持以大局為重,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關系,努力營造心齊氣順、團結奮進、干事創業的氛圍,加強團結、注重協同、做好工作。大局體現的是國家長遠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黨和國家的大局就是對內堅持改革、發展、穩定,對外堅持和平、發展、合作。公務員必須自覺地在這個大局下開展工作,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團結協作,一方面要善于團結群眾,帶領群眾一起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另一方面要善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不搞內耗,形成合力。

  積極探索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的有效途徑

  目前,各地區、各部門正在積極開展《公務員法》實施工作。應以此為契機,按照中央要求,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貫穿到實施《公務員法》的全過程,貫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務員制度的全過程,貫穿到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全過程,使全體公務員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自覺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完善公務員管理的各項制度結合起來。公務員精神的培育和弘揚與《公務員法》的實施相輔相成:《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為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提供了法律依據、制度保障;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為《公務員法》的順利實施和公務員隊伍建設提供了思想保證。在實施《公務員法》的過程中,應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作為一項重點工作,與實施《公務員法》的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與完善公務員管理的各項制度結合起來。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強化公務員培訓教育和實踐鍛煉結合起來。應充分發揮培訓教育在培育公務員精神中的先導作用,在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中增加公務員精神教育的內容。同時,把實踐鍛煉作為培育公務員精神的重要手段,鼓勵公務員立足崗位,在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中貫徹公務員精神。探索建立公務員基層鍛煉制度,把實踐鍛煉作為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根本途徑,有計劃地選派公務員到改革和建設的第一線、到條件艱苦和困難較多的地方、到基層和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和考驗,增長本領和才干。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加強公務員行為規范建設結合起來。公務員的行為及其體現出的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對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風氣有著重要影響,是社會行為規范的風向標。公務員精神是公務員行為規范的核心。應大力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促進公務員行為規范建設,用制度規范行為,真正形成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開展新錄用公務員宣誓活動,增強公務員的責任感、使命感;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抓好直接服務于群眾的窗口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基層單位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努力讓服務對象滿意。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基層公務員直接和群眾打交道,他們的工作作風、精神面貌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看法。因此,在基層公務員隊伍中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顯得尤為重要。必須扎扎實實地做好抓基層、打基礎的各項工作,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融入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過程中去,使廣大基層公務員牢固樹立群眾觀點,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千方百計地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與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活動結合起來。一個典型就是一面旗幟。樹立、宣傳和學習公務員中的先進典型,對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應充分發揮人民滿意公務員的示范作用,把對公務員的教育引導與評選表彰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推進公務員隊伍建設,營造良好氛圍,激勵廣大公務員爭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3.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

  胡錦濤同志最近多次強調,要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曾慶紅同志在全國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上,概括出了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公務員精神”,即: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恪盡職守、廉潔奉公。

  公務員法確立了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務員制度,在隊伍領導和管理、范圍界定、來源以及監督約束和激勵保障機制上,都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時代特征。要廣泛開展公務員法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實施公務員法的重大意義、精神實質和基本內容,在全省營造學習公務員法、遵守公務員法的良好氛圍。

  公務員法頒布實施后,廣大公務員既是受法律規范和保護的對象,又是貫徹執行法律的主體,其素質和能力可以說直接關系到公務員法的實施效果。因此,要緊緊抓住公務員法頒布實施的有利時機,以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隊伍的整體建設。

  要加強能力素質建設。目前,我省公務員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比例只占67%,低于81%的全國平均水平。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的任務還很重。因此,要結合公務員法的實施,大力開發公務員人才資源,不斷提高公務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促進發展、推動改革、維護穩定的能力,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能力,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

  要努力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各級各部門要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貫穿到健全和完善公務員制度的全過程,貫穿到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全過程,使全省廣大公務員始終保持昂揚向上、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自覺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

  4.怎樣理解公務員精神

  從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黨中央明確提出了要在實踐中培育和弘揚具有鮮明時代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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