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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迎接2011年環評師考試,育路教育網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技術導則與標準輔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取得一個好的成績! 熟悉新建鍋爐房煙囪高度的有關規定 4.熟悉新建鍋爐房煙囪高度的有關規定; 4.1燃煤、燃油(燃輕柴油、煤油除外)鍋爐房煙囪高度的規定 (1)每個新建鍋爐房只能設一根煙囪,煙囪高度應根據鍋爐房裝機總容量,按表4規定執行。 表4 燃煤、燃油(燃輕柴油、煤油除外)鍋爐房煙囪最低允許高度 (2)鍋爐房裝機總容量大于28MW(40t/h)時,其煙囪高度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要求確定,但不得低于45m.新建鍋爐房煙囪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有建筑物時,其煙囪應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4.2燃氣、燃輕柴油、煤油鍋爐煙囪高度的規定 燃氣、燃輕柴油、煤油鍋爐煙囪高度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要求確定,但不得低于8m. 4.3各種鍋爐煙囪高度如果達不到以上任何一項規定時,其煙塵、SO2、NOx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應按相應區域和時段排放標準值的50%執行。 5.了解鍋爐安裝連續監測裝置的有關規定。 ≥0.7MW(1t/h)各種鍋爐煙囪應按GB5468-91(《鍋爐煙塵測試方法》)和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的規定設置便于永久采樣監測孔及其相關設施,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新建成使用(含擴建、改造)單臺容量≥14MW(20t/h)的鍋爐,必須安裝固定的連續監測煙氣中煙塵、SO2 排放濃度的儀器。 例題: 1.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于除煤粉發電鍋爐和( D )發電鍋爐以外的各種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氣鍋爐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A.雙臺出力大于65.5MW(75t/h) B.單臺出力大于65.5MW(75t/h) C.雙臺出力大于45.5MW(65t/h) D.單臺出力大于45.5MW(65t/h) 2.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按鍋爐建成使用年限分為兩個階段, I時段是指( C )前建成使用的鍋爐。 A.1994年6月1日 B.1997年1月1日 C.2000年12月31日 D.2001年1月1日 3. 新建燃煤、燃油鍋爐房裝機容量大于28MW(40t/h)時,其煙囪高度應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要求確定,但不得低于( B )。 A.20m B.45m C.30m D.35m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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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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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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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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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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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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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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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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