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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迎接2011年環評師考試,育路教育網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201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技術導則與標準輔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取得一個好的成績! 3.熟悉噪聲測量條件、測點位置、測量時段、背景噪聲測量、測量結果修正的有關規定; 3.1測量條件 (1)氣象條件:測量應在無雨雪、無雷電天氣,風速為5m/s以下時進行。不得不在特殊氣象條件下測量時,應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測量準確性,同時注明當時所采取的措施及氣象情況。 (2)測量工況:測量應在被測聲源正常工作時間進行,同時注明當時的工況。 3.2測點位置 (1)測點布設 根據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源、周圍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鄰的區域類別,在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源邊界布設多個測點,其中包括距噪聲敏感建筑物較近以及受被測聲源影響大的位置。 (2)測點位置一般規定 一般情況下,測點選在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源邊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離不小于1m的位置。 (3)測點位置其他規定 ①當邊界有圍墻且周圍有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筑物時,測點應選在邊界外1m、高于圍墻0.5m以上的位置。 ②當邊界無法測量到聲源的實際排放狀況時(如聲源位于高空、邊界設有聲屏障等),應按(2)設置測點,同時在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筑物戶外1m處另設測點。 ③室內噪聲測量時,室內測量點位設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處,在受噪聲影響方向的窗戶開啟狀態下測量。 ④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源的固定設備結構傳聲至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測量時,測點應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 以上,窗戶關閉狀態下測量。被測房間內的其他可能干擾測量的聲源(如電視機、空調機、排氣扇以及鎮流器較響的日光燈、運轉時出聲的時鐘等)應關閉。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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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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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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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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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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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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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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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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