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中醫執業醫師考試重點_中醫基礎理論_陰陽的消長平衡
來源:互聯網絡發布時間:2010-09-30
消長,是指事物或現象對立制約、互根互用的陰陽兩個方面不是處于靜止的狀態,而是處于運動變化之中,陰陽的消長,即是陰陽運動的基本形式之一。
陰陽消長,多指的是數量上的變化,其表現形式主要包括兩種。
平衡,是指在正常的情況下,由于陰陽彼此之間存在著相互制約的關系,因而其消長運動總是在一定的調節限度內、一定的閾值范圍或一定的時限內維持著此消彼長、此進彼退的動態平衡狀態。一般來說,由于陽得陰濟,則使陰不致過分亢盛;陰得陽和,則使陰亦不致過分衰沉,從而并不表現為陰陽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只是維持了事物正常的發展變化。而在其異常時,則陰陽之間失去了正常的相互制約協調關系,則可表現為陰陽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中醫學就是運用陰陽消長、動態平衡及偏盛偏衰的理論觀點,來說明自然界的氣候變化,以及人體的生理活動或病理改變。
陰陽的消長,同樣也表現于陰陽的互根互用過程之中,仍以氣血為例,氣為陽,血為陰,氣能生血,故氣虛虧損,持續發展,則常可使血液生化不足而表現為氣血兩虛;相反,若補氣,促使氣旺出血,則又可使氣血有所恢復。前者則是“陰陽皆消”的過程,后者則為“陰陽皆長”的過程。
應當指出,陰陽之間的消長運動是絕對的、無休止的,而且是在一定的范圍、一定的限度、一定的時間內進行的,因此這種消長運動變化就不易被察覺、或者表現不顯著,故其事物在總體上仍舊呈現出相對的穩定。因此,中醫學認為,在正常生理狀態下,人體陰陽的消長是處于相對的動態平衡之中,即所謂“陰平陽秘,精神乃治”(《素問·生氣通天論》),“陰陽勻……命曰平人”(《素問·調經論》)。所以,生理上的陰陽消長動態平衡,即是人體正常的生理、生化過程,對外并無寒熱之表現。由此可見,平衡是維持生命的手段,達到常閾方是健康的特征,陰陽雙方在一定的生理范圍內消長,則正是體現了人體動態平衡的生命活動過程。
但是,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陰陽的消長超出了一定的生理限度或只有“陰消陽長”而無“陽消陰長”,或只有“陽消陰長”而無“陰消陽長”時,即是破壞了陰陽的相對平衡,則陰陽的消長反映就會更為明顯,表現為陰陽某一方面的偏盛偏衰,那么機體即從生理狀態向病理狀態轉化,導致陰陽的消長失調。故《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因此,病理狀態的陰陽盛衰,一般可表現為四種情況。此種陰陽盛衰,對外則有寒熱之征象,可見,陽盛表現為熱象(實熱或虛熱);陰盛表現為寒象(實寒或虛寒)。
同樣,在臨床上治療疾病的目的,亦是根據陰陽相互消長的動態平衡規律,給予—定的條件,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糾正或調整陰陽偏盛偏衰的失調關系,使陰陽的消長恢復到正常的生理水平,從而達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中醫學關于陰陽的消長與平衡的認識,符合于事物的運動是絕對的,靜止是相對的;消長是絕對的,平衡是相對的客觀規律。也就是說,在絕對的運動之中包含著相對的靜止,在相對的靜止之中又蘊伏著絕對的運動。在絕對的消長之中維持著相對的平衡。而在相對的平衡之中,又存在著絕對的消長。事物就是在消長和平衡這一矛盾運動中生化不息,從而得到發生和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