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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地面水環境影響預測時期原則上一般劃分為建設期、運行期和服務期滿后三個階段。 所有建設項目均應預測生產運行階段對地面水環境的影響。該階段的地面水環境影響應按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兩種情況進行預測。 根據大型建設項目建設過程階段的特點和評價等級、受納水體特點以及當地環保要求決定是否預測建設期的環境影響。 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評價等級、地面水環境特點和當地環保要求,個別建設項目應預測服務期滿后對地面水環境的影響。 地面水環境預測應考慮水體自凈能力不同的各個時段。通常可將其劃分為自凈能力最小、一般、最大三個時段。海灣的自凈能力與時期的關系不明顯,可以不分時段。 一、二級評價,應分別預測水體自凈能力最小和一般兩個時段的環境影響。冰封期較長的水域,當其水體功能為生活飲用水、食品工業用水水源或漁業用時,還應預測冰封期的環境影響。 三級評價,或二級評價但評價時間較短時,可以只預測自凈能力最小時段的環境影響。 |
環境影響評價師輔導科目 |
主講老師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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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 | 試聽 | 課時 | 試聽 | |||
周建勛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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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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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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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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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丁淑杰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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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馮老師 | 40 | ![]()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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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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