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分類具體管理:
(1)代報報關時,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按照各自類別管理。如果管理類別不同導致與應當實施的管理措施抵觸時,按下列規定執行:(注意條件、變形實務判斷)
報關企業與收發貨人為C或者D類時,從低管理;
報關企業與收發貨人均為B類及以上時,按報關企業的類別實施管理;
(2)加工貿易項下,經營企業和加工企業管理類別不同時從低管理。
(3)對于有跨關區分支機構的報關企業,在適用和調整管理類別時,要加總兩地的報關單(備案清單)數量、報關單差錯量、拖欠稅款和罰款等,來進行考核。(注意判斷)
如果分支機構報關有法律后果,只影響該分支和報關企業,而不影響其它分支機構。(注意判斷)
八、報關單位法律責任:(重點,必須牢記掌握,變成實例出題)
1、違規進出口禁止進出口貨物的,退運、100萬內罰款。
2、違規無證進出口貨物,不予放行,處貨值30%以下罰款。
3、違規無自動進口許可證進出口貨物,不予放行。
4、報關企業非法代理或超范圍代理報關,改正、5萬內罰款,6個月內暫停執業;情節嚴重,撤銷注冊登記。
5、行賄,撤銷注冊登記,10萬內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不得重新注冊登記。(兩類單位都是)
6、未經注冊登記擅自報關,取締,沒收非法所得,10萬內罰款。(兩類單位都是)
7、騙取注冊,撤銷注冊,30萬內罰款(兩類單位都是)
8、偽造、買賣海關單證的,5-50萬罰款并沒收非法所得;
9、有下列情形,警告,可并處3萬以內罰款:
(1)擅自啟毀海關封志;
(2)遺失監管單證、手冊等憑證,妨礙監管的
10、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的貨物,沒收并處貨值30%以內罰款;需申報知識產權狀況而未申報或未提供合法證明文件的,處5萬以內罰款。
11、報關企業下列情形,撤銷注冊登記:
(1)構成走私罪的;
(2)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
(3)1年內3人次以上被暫停執業;
(4)被暫停后恢復報關,1年內再次發生(12)列情形。
12、報關企業下情形,警告、責令改正、暫停6個月報關:
(1)拖欠稅款或不履行納稅義務;
(2)出讓其報關名義;
(3)損壞、丟失監管貨物,無正當理由的。
13、下列情形,處貨值5-30%以內罰款并沒收非法所得:
(1)擅自將監管貨物交付、提取、發運、調換、抵押、出售、轉讓等
(2)未經許可,擅自在監管區外存放監管貨物;
(3)運、儲、加工、寄售、展示監管貨物企業,貨物減少滅失或記錄不實,不能提供正當理由的;
(4)運、儲、加工、寄售、展示監管貨物企業,違規存、交、結轉、核銷或者中止、延長、變更、轉讓合同的;
(5)不如實申報單耗的;
(6)擅自留置過境、轉運、通運貨物的;
(7)擅自留置暫時進口貨物的;
上述情形,如果該交證而不能交證的,并處貨值30%以內罰款,如果同時漏繳稅款的,并處稅款1倍以下罰款。
14、未報、漏報、申報不實(從輕至重):(兩類單位都是)
(1)影響統計, 警告或1000-10000罰款
(2)影響監管秩序, 警告或1000-30000罰款
(3)影響征稅, 漏繳稅款30%-2倍罰款
(4)影響許可證管理, 貨值5%-30%罰款
(5)影響外匯與退稅管理,申報價格10%-50%罰款
(6)代理報關情況下:收發貨人原因,責任由其承擔;如是報關企業未審或工作疏忽造成,10%以下貨值罰款,并暫停6個月報關。
15、下列情形,警告、責令改正,處1000-5000元罰款:(兩類單位都是)
(1)企業實質內容發生變更,未辦理變更手續的;
(2)未備案,擅自啟用或變更“報關專用章”的;
(3)報關員離職,未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的。
16、違法單位、組織之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警告、5萬罰款,沒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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