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0年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報名通知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3-01
成都市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事(人事勞動)局、建設局(委),外地駐蓉單位人事處(科),市級有關部門: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0]72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0年度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受市職改辦的委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準考證打印及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2010年2月25日起至3月25日止。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5月4日起至5月7日止。
考試時間:2010年5月8日至11日,具體考試日程和科目詳見附件1。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號)規定,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經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批準,自2008年起“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科目的考試時間由原5小時改為6小時。
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部分省市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8]6號)的規定,我省已報考2008年5月12日下午“建筑方案設計”科目和5月13日“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的人員,均可免費參加2009年度相應科目的考試。在2011年至2015年間,免費參加相應科目考試未合格的人員,其他科目成績均合格并在8年有效期內,可在下一年度繼續參加一次相應科目的考試,其成績納入原8年有效期。有關資格證書的取得日期,仍按原規定為最后一個科目成績合格的日期。
二、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除續考人員外,不再辦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試;
2.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2010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附件2)執行;
3.不具備規定學歷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4.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其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5.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注建[2007]2號文件規定,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報考條件為:
(1)獲得教育部承認的高等學校五年制建筑學學士學位或五年制建筑學學歷及以上學歷、學位。
(2)從事建筑設計工作最少時間為:五年制建筑學本科畢業需5年;五年制建筑學學士需3年;建筑學碩士及以上需2年。
(3)職業實踐要求:滿足《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有關要求,《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使用說明見川人辦發[2007]40號文附件6.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照“2010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附件3)執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
3.不具備規定學歷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4.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注建[2007]2號文件規定,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報考條件為:
(1)獲得教育部承認的高等學校建筑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從事建筑設計工作最少時間為:建筑學專科畢業需3年;建筑學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學歷需2年。
以上各報考條件中,涉及“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按照原人事部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原建設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人部發[2006]131號文件規定,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各地在受理港、澳、臺居民報名時,須認真填寫國籍地區代碼,以便于最終統計港、澳、臺居民的參考情況。
三、報名程序
2010年度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報名手續的方式。
(一)報考者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后,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上傳相片,報考者按網絡提示上傳相片,相片為報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需要報考者按要求重新上傳。
(二)通過相片質量審查合格的考生,如實、準確填寫《2010年度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模式,檔案號是成績滾動管理的依據。非2010年新參考人員請核對檔案號,檔案號如填寫有誤,將無法滾動管理往年的考試成績,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檔案號可在成績查詢欄目中查詢。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于規定時間內上網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2010年度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貼一張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于考試合格后辦證),經所在單位審核、簽字和加蓋公章后,持《2010年度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和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及單位出具的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證明材料(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還須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成都市勘察設計協會進行資格審查并簽字和加蓋公章(地址:成都市東城根上街78號4樓,電話:028-86640031,聯系人:梁橋、景芳)資格審查人員須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做到誰審查、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進行嚴肅處理。資格審查合格者,持上述資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大廳繳費并辦理考試報名確認手續。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咨詢電話:028-86150248。
續考者不再進行考試資格審查,考生持自行打印的《2010年度全國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注冊建筑師作圖題科目考試時,為便于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的準備工作,監考人員應于考試前30分鐘組織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監考人員應留出必要的時間提醒考生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試須知”。為做好考試準備工作,請考生仔細閱讀“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4)
非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的人員可通過市建委到省建設廳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領取《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并按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注建[1999]21號文規定如實補填。待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后第一次注冊前,送省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審查,達到規定的職業實踐時間標準,方能進行注冊。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根據《關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成績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號),自2007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考試中,只能報考第一科全考,其專業代碼為“01”。取消了02專業(報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專業(報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二)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時傳呼機、手機一律不得帶入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考試時考生可攜帶黑色墨水鋼筆、圓珠筆、2B鉛筆、三角板、丁字尺、訂書器、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墨線制圖)、橡皮和無噪音、無編程功能的小型計算器(報考“建筑結構”科目的考生必須帶計算器)填涂答題卡時必須使用2B鉛筆。作圖題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考后收回。作圖題草稿紙為A2草圖紙,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張準備,根據考試實際需要下發,考后收回。考試結束時,監考人員應在核查每份考卷封面姓名和準考證號的填寫情況以及裝訂情況無誤后,將試卷裝回試卷袋中并作好試卷袋的密封工作。
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五、考試教材
考試教材(參考資料)的征訂和發行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具體安排另文通知。配合考試大綱的各類復習資料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以及各考前輔導班均有售。
六、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計委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報考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收費,每人每科報名費10.00元,考務費:客觀題92.00元、制圖每科184.00元(詳見附件5);報考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收費,每人每科報名費10.00元,考務費:客觀題68.00元、制圖每科136.00元(詳見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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