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0年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報名通知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3-01
滬人考〔2010〕14號
關于印發《上海市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10〕1號),現將《上海市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試動態”欄目、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http://www.spta.gov.cn)和上海建設交通網(http://www.shucm.sh.cn)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報考對象:本市(含部屬在滬)設計單位中從事建筑設計專業工作的人員。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2)不具備本文附件1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b. 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附件2,可復印使用),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3要求執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本文附件3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二、考試科目和時間
詳見《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3月2日-3月12日,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
考生網上報名期間須完成:
1.正確輸入報名信息。
2.成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3.保存報名信息,下載并打印報名表。
(三)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3月12日-3月15日(9:00-11:00,13:30-16:00),現場確認點地址為:
1、上海市建峰職業技術學院寶山校區(上海市漠河路800號,近克山路)
確認點代碼:2829
聯系電話:56603959、56601751
2.上海市建峰職業技術學院武夷路校區(武夷路150號,近延安西路江蘇路)
確認點代碼:2827
聯系電話:62515770 62525522
3、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上海市楊浦區平涼路1500號,近寧國路口)
確認點代碼:2803
聯系電話:65399268、65399758轉808、826
現場確認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請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后,并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如報名表、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學歷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5)、所在設計單位出具的無違反職業道德證明一份和《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等,到如上點辦理確認繳費手續。其中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還須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須粘貼于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參加往年度考試且考試成績在有效期內的考生,網上報名時按照新考生進行報考,現場確認繳費時還須持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參加考試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按附件6規定執行。
(四)考生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方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見《網上報名指南》。考生網上報名或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請與確認點聯系。
(五)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六)報名成功的人員應于2010年4月27日10:00-5月7日16:00在本網站“準考證發放”欄目內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知識題(選擇題)每科60元,作圖題每科120元。
五、考生須知
(一)作圖題草圖紙由考試院統一配發,各科作圖題考試每位考生配發4張A2草圖紙,考后收回。
(二)考生須按照“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7)要求參加考試。
(三)201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文件。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后兩個半月,考生可于本網站“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為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左右,地點為相應確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通知或聯系現場確認點。考試合格者須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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