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規劃師復習法律責任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米砸苿踊蛘咂茐淖匀槐Wo區界標的; (二)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 。ㄈ┙浥鷾试谧匀槐Wo區的緩沖區內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采集的單位和個人,不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活動成果副本的。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自然保護區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除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處罰的以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自然保護區造成破壞的,可以處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ㄒ唬┪唇浥鷾试谧匀槐Wo區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 。ǘ╅_設與自然保護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參觀、旅游項目的; 。ㄈ┎话凑张鷾实姆桨搁_展參觀、旅游活動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給自然保護區造成損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 第三十九條 妨礙自然保護區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自然保護區重大污染或者破壞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自然保護區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
| 課程名稱 | 精講班 | 考題預測班 | 在線報名 | ||||
| 課時 | 學費 | 試聽 | 課時 | 學費 | 試聽 | ||
| 《城市規劃原理》 | 28 | ¥200 | 試聽 | 10 | ¥100 | 試聽 | |
|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 40 | ¥200 | 試聽 | 10 | ¥100 | 試聽 | |
|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 40 | ¥200 | 試聽 | 10 | ¥100 | 試聽 | |
| 《城市規劃實務》 | 40 | ¥200 | 試聽 | 10 | ¥100 | 試聽 | |
城市規劃師考試輔導優惠套餐方案: |
|||||||
| 城市規劃師最新熱貼: |
【責任編輯:韓志霞 糾錯】 |
|
閱讀下一篇:《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試行)》發布 |
|
|
| 【育路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 |
|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 ② 本網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育路網發布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向育路網書面反饋,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情況證明,育路網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