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法、立法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制圖規范、近期建設強制規定
1、行政管理的意義? 2、《制圖規范》古墓、文物、歷史保護建制的圖形。 3、《制圖規范》廣場、公交場、樞紐……的圖形。 4、超過50米道路兩側輸氣管、給水管、管道偏路一側……(單選一個不對的)。 5、較大的市指哪些,選項:A直轄市 B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 C經濟開發區 D國務院制定的市 E非農人口大于100萬的市 6、人口小于200萬城市快速路的設計車速? 7、幾種情況適合行政復議的有哪些?選項:居民認為日照不符、建設認為規劃部門未按發證 8、城市規劃法哪些不能被壓占建設-道路、廣場、綠化、高壓走廊、管線 9、道路條例規定公路路肩側以外多少米距離為公路范圍 10、國家已經發布了哪“四線”的規章。 11、藍線是指哪些水體的范圍。選項:地下水、濕地、地表水? 12、哪類用地不計入城市用地平衡表(單位內水體、露天礦藏?) 13、行政溝通的含義,哪些行為屬于行政溝通(規劃公布、規劃公布前各部門會審……) 14、行政管理的出發與歸宿——行政效能? 15、哪些是歷史文化名城(共25個城市中選) 16、以下哪幾個城市都含世界文化遺產。 17、《文物法》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周圍劃分哪兩個范圍? 18、不確切的是哪項——行政機關就是行政機構 行政機關是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 19、按城市規范法,哪些不確切—— 舊區開發應當利用現有設施 20、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由誰制定 21、土地滅失出現在哪部法律中 22、關于80米以上道路審批說法 大城市確需80米以上經總體規劃中詳細說明? 23、關于城市建成區以外設立中小開發區的規定?十、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2004年10月21日) 國發〔2004〕28號 二、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實施管理 (六)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修改的管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外,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園區)和城市新區(小區)。 24、行政復議法、賠償法的出臺時間 25、2002年3月修訂的是哪部規范-居住區設計規范、道路設計規范 26、地下開發管理范圍-城市規劃區內 27、居住區各用地構成各不分(多選:住宅+公建+道路+綠化;綠化分哪幾種;公建用地構成;住宅用地是住宅基底面積總和?) 28、城市規范與村鎮規范關于居住用地的不同:內容 分類 性質 ? 29、居住面積凈密度、居住建筑密度 低層、多層、中高層、高層的沒有超?分氣候區 30、近期建設規劃中哪些指導性規定 31、在編制城市規劃時應當劃定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中的紫線的城市規劃是指?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詳規劃、修詳規劃、 32、按村鎮管理條例,村鎮道路分4級。 33、某省發布《規劃管理辦法》四點中哪項不對?(A未建制鎮按照《規劃法》本規范實施、B省政府可以按本法規制定規章、C解釋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D發布時間) 34、按照國務院2002年某規定,沒有規劃用地許可證,不得(計劃部門批準立項 土地部門提供土地 工商部門提供資金 建設部門組織施工 單選) 35、圖標:一書兩證 違章審查程序規定中哪項不對 36、違章處罰嚴重影響城市規劃中方法哪項不對(責令停止建設 沒收違法建設) 37、行政救濟包含——復議、訴訟、賠償 38、消防部門消防中拆除一違法建設,事后經法院確認,是哪項行政原則-應急性原則 39、道路小攤販整治是否是規劃部門職責 40、建設前需要向建設部門領取施工許可證的規定《建制法》 41、村鎮規劃期限(15~20年) 42、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由(甲乙丙丁)哪級以上資質 43、公務員的權利(申請辭職、提出批評、接收培訓?) 44、城市規劃公布應由(政府/規劃行政部門)實施 45、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6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 管部門、檔案局、建設主管部門、資料處)報送有關竣工資料?(單選) 46、城市規劃管理管理的職能是——服務和制約 47、住宅間距在日照基礎上應當綜合考慮(多選):管線埋設、綠化、視覺衛生、消防、 48、村鎮建設標準四級建設用地指標中,新建村點的人均標準? 49、水廠是三類工業用地 50、《土地法》2年不建設土地無償收回。 51、改變容積率后的收益歸屬(政府與土地出讓方 重新計算土地出讓金) 52、居住區內管線埋深和交叉的相互垂直凈距,一般要考慮下列( )因素。 A.保證建筑空間布置 B.保證管線受到荷載而不受損傷 c.保證管體不凍壞或管內液體不凍凝 D.便于與城市干線連接 E.便于專業人員檢修 F.有利辟讓需保留的地下管線及人防通道 53、城市規劃應當特別遵循的原則:公眾參與原則/系統原則? 54、造成損失審批應給予行政管理人員——行政處分 55、居住區道路中不妥的——避免引入公交系統 56、開發區管理局違法的賠償(區規劃局 市規劃局 復議、訴訟、先提出賠償要求 一并提出?) 57、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 第十條 城市抗震防災規劃中的抗震設防標準、建設用地評價與要求、抗震防災措施應當列為城市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作為編制城市詳細規劃的依據。 58、《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 近期建設規劃。包括:城市近期建設重點和發展規模;近期建設用地的具體位置和范圍;近期內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風景資源的具體措施。 59、《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多選題)第九條調整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強制性內容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必須組織論證,就調整的必要性向規劃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按照《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審批。 第十條調整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須組織論證,就調整的必要性向原規劃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總體規劃,必須依據《城市規劃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審批。 第十一條調整詳細規劃強制性內容的,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就調整的必要性組織論證,其中直接涉及公眾權益的,應當進行公示。調整后的詳細規劃必須依法重新審批后方可執行。 60、幾層樓以上必須設電梯?(6、7、……) 61、多選:哪些是城市規劃法律淵源(社會標準與行為準則是不是) 62、給水規范——取水口是否可設置在水較淺,水面寬廣處? 63、規劃用地許可證審核內容(是否含總平面審核) 64、行政機關與相對人法律關系不平等 65、消極行政——處理違法建設 66、一道建筑后退道路斷面邊線,邊線是指(建筑控制線、紅線) 67、小額處罰時,不需告知的是(申辯權、聽證權、復議權、訴訟權) 68、哪些管理辦法適用城市行政區內(忘了選項) 69、停車場規范適用范圍——城市與重點旅游區停車場 70、給水規劃規范中的用水負荷適用范圍——我選總體規劃性質 71、村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與建設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