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張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在刑罰執行3年后,又發現判決前其還犯有**罪,應判有期徒刑7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10年,張某還需執行的刑期是多少年?
A.7年
B.9年
C.10年
D.12年
答案:A
考點:數罪并罰
解析:發現判決前犯有其他罪,在數罪并罰決定刑期時,應使用“先并后減”法,即將新罪刑罰與原判刑數罪并罰,再減去已執行的刑期,剩余刑期為還需執行的刑期,因此還須執行7年。
2、被告人李某,出租車司機,因受單位領導批評,為發泄不滿駕車駛入鬧市區沖向密集人群,當場撞死5人,撞傷20人。李某的行為構成:
A.交通肇事罪
B.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責任事故罪
D.故意**罪
答案:B
考點: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李某故意駕車在鬧市區撞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主觀上也不是過失,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