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齊某系刑滿釋放人員。某日撬門入室行竊,當其將微型彩電、錄像機等放入提包離開時,房主劉某開門進屋,齊某見狀扔下提包企圖逃走,劉某攔在門口并喊“抓賊”,齊某沖上前把劉某打昏在地,奪門而逃。齊某的行為構成什么罪?
A.盜竊罪
B.盜竊罪和故意傷害罪
C.搶劫罪
D.累犯
答案:C
考點:搶劫罪的認定
解析:《刑法》第269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的規定,除搶劫罪外,其他侵犯財產罪一般以非法占有財物的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作為成立犯罪的重要標準,而搶劫罪的成立沒有數額和情節要求。
6、個體戶甲開辦的汽車修理廠系某保險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廠家。甲在為他人修理汽車時,多次夸大汽車毀損程度,向保險公司多報汽車修理費用,從保險公司騙取12萬余元。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
A.以詐騙罪論處
B.以保險詐騙罪論處
C.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D.屬于民事欺詐,不以犯罪論處
答案:A
考點: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解析:詐騙罪的特征: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2.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3.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保險詐騙罪的行為特征:1.主體必須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2.客觀方面為通過各種手段騙取保險金的行為,其中包括夸大損失程度,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等。
合同詐騙罪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實施的詐騙行為,強調以簽訂履行合同為手段。
本題中,甲確實通過夸大損失程度的手段騙取保險公司的保險金,符合保險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但是甲的身份卻不符合保險詐騙罪的主體要件,因為其本身不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也不存在與上述人員共同犯罪的問題,所以甲的行為不成立保險詐騙罪。題干中也沒有表明甲利用簽訂或履行合同來騙取財物,而且,這跟他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也沒有關系。但是,甲的行為完全符合普通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所以,本題應選擇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