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題: 某地塊規劃用途是商業用地,該地塊上有一個舊的建筑物。該地塊的出讓起始日期是2000年6月30日,出讓年限為40年。W公司欲購買該地塊開發一個四星級酒店,在2003年年底拆除該舊建筑物時花費60萬元,拆除的舊料折價10萬元。開發建設的四星級酒店是框架結構,開發期為3年。在2003年年底委托某房地產估價機構用市場法評估的該地塊在空地狀況下的價格為1850萬元,(在建設用地出讓合同中約定,在無償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時,對收回的建筑物給予補償)則: 1.購買該地塊的正常市場價格為( )。 A.1900萬元 B.1800萬元~1900萬元 C.1850萬元 D.1800萬元 2.該四星級酒店的經濟壽命是( )。 A.63年 B.53年 C.59.5年 D.60年 3.在2007年6月30日,該四星級酒店的剩余經濟壽命是( )。 A.63年 B.53年 C.59.5年 D.56.5年 4.2007年6月30日用成本法求取該四星級酒店價格,計算建筑物折舊時,考慮土地使用權剩余年限影響的建筑物經濟壽命應為( )。 A.33年 B.59.5年 C.60年 D.33.5年 標準答案:D,D,C,C 解析: 1. 購買該地塊的正常市場價格應在市場法評估空地價格基礎上扣除拆除舊建筑物價格,再加上舊料的殘值。 2.框架結構建筑物的經濟壽命為60年。 3.60-0.5=59.5(年) 4.按建筑物經濟壽命計算。 |